燃料電池屬于消費稅征稅範圍,但是免征消費稅。
一.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屬于流轉稅的範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産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财政收入。
二.
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内生産、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三.
征稅範圍, 現行消費稅的征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遊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闆,摩托車,小汽車,電池,塗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幹子目。其中,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锂原電池、锂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