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時,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産隐匿、轉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變賣、毀損的,在分割财産時,對故意隐匿、轉移、變賣、毀損财産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者不分。同時法院可以視具體情況處以罰款、拘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隐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财産,或僞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财産的,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時,對隐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财産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産。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