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财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審計具有經濟監督、經濟評價和經濟鑒證的職能。接下來将詳細介紹一下審計的工作内容。
1.經濟監督職能經濟監督是審計的基本職能
無論是傳統審計,還是現代審計,其基本職能都是經濟監督。不僅國家審計具有監督職能,社會審計和内部審計都具有監督職能。但監督不是惟一的職能。
審計的經濟監督職能,主要是指通過審計,監察和督促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在規定的範圍内、在正常的軌道上進行;監察和督促有關經濟責任者忠實地履行經濟責任,同時借以揭露違法違紀、稽查損失浪費,查明錯誤弊端,判斷管理缺陷和追究經濟責任等。
2.經濟鑒證職能
審計的經濟鑒證職能是指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及其他經濟資料進行檢查和驗證,确定其财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公允、合法、合規, 并出具書面證明,以便為審計的授權人或委托人提供确切的信息,并取信于社會公衆的一種職能。審計的經濟鑒證職能,包括鑒定和證明兩個方面。
3.經濟評價職能
審計的經濟評價職能,是指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資料及經濟活動進行審查,并依據一定的标準對所查明的事實進行分析和判斷,肯定成績,指出問題,總結經驗,尋求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效益的途徑。審計的經濟評價職能,包括評定和建議兩個方面。
審計的工作内容是要對财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及相關附表所進行的審計,是最常規的審計業務。通常提供給公司的股東、上級單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門。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主要是向除管理層(責任方)之外的預期使用者提供,包括股東、債權人、監管機構等。
雖然注冊會計師主觀上不是為了管理層(責任方)提供審計意見,由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可以提高财務報表的可信性,因此,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客觀上可能對管理層有用,所以,管理層(責任方)也可能是财務報表預期使用者之一,但不是唯一的預期使用者(還有股東、債權人、監管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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