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事實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該如何處理

事實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該如何處理

知識 更新时间:2025-08-25 13:40:04

  事實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可以提出訴訟,如有一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不會裁決為離婚,但可以再次提出訴訟,再次訴訟時法院一般會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從而會判為離婚;但第二次與第一次上訴時隔至少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别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