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對象特殊,研究對象共性少。所有的孩子生長在不同的家庭環境,每天耳聞目濡不盡相同。實驗所提出的假設基本無法滿足。
2、可用研究方法少。一是曆史原因,二是學科的複雜性,能使用的方法不多,不能施加幹預手段或幹預手段少。由于法律、道德以及孩子的切身利益等,不能采用一些非常手段。
3、實驗結果判定無法客觀,隻能主觀為主。學前教育對孩子的影響,很難做出肯定的評判,目前和以往的的研究以商業性質占多數,對教育研究的客觀性深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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