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編制。每個事業單位每個部門正式編制都是通過編制辦确定下來的,即使工作緊張也不可以在增加編制,勞動保障協管員本身就是編制外的崗位。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協管員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勞動保障協理員實行全市統一派遣、分級負責,動态管理。
《勞動保障協管員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負責對錄用的勞動保障協理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履行用人單位職責,并與區縣就業服務機構依法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書,區縣就業服務機構履行用工單位職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