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經在房地産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
可以發出書面催告,約定合同履行期限;也可以視作違約處理賣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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