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攤費用的攤銷期限最長為1年,攤銷期限超過1年的,應該作為遞延資産核 算。而實際工作中有的企業将不屬于待攤費用的内容列作待攤費用,将屬于待攤 費用的内容未列作待攤費用。如将不屬于待攤費用的開辦費、大修理費、攤銷期 超過1年的費用、租人固定資産改良支出等并人待攤費用,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 攤銷、出租出借包裝價值攤銷、預付保險費、報刊雜志費、固定資産租金、一次 購入印花稅票或交納印花稅數額較大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