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勞動法相關規定,單位在醫療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補發解除勞動合同至仲裁或訴訟期間的勞動報酬或者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倍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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