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請示、批複等一般要求一文一事。
公文,全稱公務文書,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産生的,按照嚴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規範的格式制定的具有傳遞信息和記錄作用的載體。
請示的寫作首先要和"報告"文種相區别。在這個前提下,一要遵守"一文一事"的原則,主旨鮮明集中。二要做到材料真實,不要為了讓上級領導批準而虛構情況,也不要沒能認真調查而片面地擺情況,提問題。三要理由要充分,請示事項要明确具體。四要語氣要平實懇切,以期引起上級的重視,既不能出言生硬,也不要低聲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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