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立案後可以私了,但是有兩個條件。第一沒有造成人員身傷亡,第二當事雙方對事實和成因沒有争議。這兩個條件都具備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終結書.雙方簽名即可。
【法律依據】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标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争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複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财産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