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隻用了11個月,我們采用了短跑項目,在短暫的愛情奔跑中,我們釋放了相互愛慕的心力與體力,我們把毅力與耐力放置到了婚後。

我們有的是時間,因為我們相約将以夫妻的方式走完今生。
然而,我們也會安靜下來,詢問彼此,是不是有些許遺憾,沒有擁有長跑的經曆。畢竟,在我們身邊,相戀五年、八年、甚至十幾年依舊沒有修成正果,依舊沒有步入婚姻的大有人在。
想象中,長時間談戀愛的人是幸福的,曆久彌堅,厚積薄發。許多人都講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盡管我不同意,堅決不同意),人家一直擁有愛情、一直處于年輕狀态、一直充滿活力,而不入墳墓,豈不快哉!
原來蠻不是那麼回事!相互交往得多了,了解得多了,終于悟出其中道理。我們知道,人生的每一次轉折都是需要理由的,這個理由當然不必大衆認同,卻必須自圓其說,讓自己為之心悅誠服。如我一般的“愛情短跑”者,隻需要給自己找一個可以結婚的理由便可,便從此永遠擁有了自己摯愛的伴侶。而那些“愛情長跑”者,他們必須不斷地尋求理由、不結婚的理由,這談何容易。兩個人長期相處,彼此誓言相愛,卻不得不在含情脈脈地對視中努力思量:
我怎樣才能夠說服自己别讓對方嫁給我?
我如何才可以說服自己别讓對方娶我?
我們應該以何樣的理由讓我們始終徘徊在婚姻邊緣,而不進入呢?
于是有人如是說:不用着急,等什麼時候想要孩子了,再結婚不遲。
這是一個通俗易懂的理由,不如上述的高深莫測,讓我抓住把柄,我目睹過多少如此的悖論啊,男人講,等想要孩子時再結婚吧,可女人呢,哪個女人心裡不暗自嘀咕:不結婚,這孩子生得嗎?一個人自己尚可保障自己,加上孩子,保障何在?!
我明白我終于不可以對别人的愛情說三道四,我隻想說,愛情長跑中的男性們,扪心自問,就算跑過了頭,跑到不惑之年,你依舊可以在“王老五”的頭銜上加個“鑽石”招牌,招搖過市,而陪你跑過這些歲月的你的女友,明日黃花,站在十字路口,何去何從,就不那麼好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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