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高強(化名),男,40歲
有人說,傾訴是一種釋放和解脫,同時也是一種折磨(對傾訴者和被傾訴者)。而我們的工作,就是在這種不尋常中支一盞燈,讓迷茫的朋友循着這一點兒光,摸索着走自己的路。高強所訴說的,又是一個不愉快的故事。婚姻有時就像是一場賭博,永遠存在着變數,而外遇就是其中最大的變數。面對這樣一個敵人,婚姻中無論男女都不會有赢家。
“現世的安穩”讓我很知足
我和玲是在春天經人介紹認識的,同年秋天我們幸福地組建了小家。那時我在一家化工廠上班,玲自己做些小生意,日子雖清苦了點,但恩愛夫妻百事興。第二年,兒子的出生又為這個貧寒的小家帶來更多的幸福和快樂。很多朋友都非常羨慕我,我自己也覺得,盡管生活還有許多不足,但張愛玲筆下的那種“現世的安穩”是很多人一生都追求不到的。
我是個不太懂得浪漫的人,每天隻知道在外面努力地工作,為我的女人和兒子創造好一點的生活環境。對于我的付出,起初玲心裡不是沒有感激。她和我是兩個性格截然不同的人,女人都渴望浪漫,渴望得到關心和男人的溫存。這一點,我比較木讷,能做的,就是全心全意為家庭服務。
生活一直波瀾不驚,平靜得像一條小溪,沿着它的道路在悄悄地向前流淌。
她和陌生男人形影不離
過了幾年,玲在市區盤下一個店鋪,由于生意繁忙,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有一天晚上,我做好飯和兒子等她回家。待到兒子在桌邊睡着了,玲才和一個陌生男子出現在路口。玲說那人是店裡的客戶,順路送她回來。我忙着熱飯熱菜,所以沒有追問下去。
後來,我多次到玲那裡,都會看到送她的那名男子,他們倆形影不離、有說有笑,讓我心裡很不快。原本我對妻子的人品是非常相信的,但她一連串的變化不能不讓我疑心。她對家、對我、對孩子都不再像從前那樣耐心細緻,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有一回接個電話半個多小時才擱下,可我們倆的通話時間從來都沒有超過3分鐘。我雖然在廚房裡忙着,可還是敏感地注意到她的反常舉動。我急忙出來問是誰,玲惡言相向:“怎麼啦?我和我朋友說話也不行嗎?你不要管我的事,小心出了門有人揍你。”聽到這話,我的血立馬湧向了太陽穴。之後,我們吵了,打了,孩子哭了,玲尖厲地叫罵久久回響,原先我小心維護的和諧甯靜被無情地撕毀。
這件事後,一道巨大的陰影橫在我們中間,我們進入了冷戰狀态,互不搭理,分床而眠。早上起床後一句話不說,晚上,她在外面吃完飯再回來。到後來,她索性住在店裡不回家了。
我被她休了
玲三五天不回家是常事,對我和孩子更是不聞不問。有時我問她在外面幹什麼,她不好氣地說:“以後我的事你不用問也不用管,少知道對你有好處……”這時候我對她的要求已經降到了最低點,我想隻要還能維持這個家就行了,别無他求。
一天中午下班回家,看見許多人圍在我家門口。鄰居告訴我,你老婆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警車給你送傳票了。我一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衆目睽睽之下,一個男人就這樣被老婆休了,我還有什麼臉面?
我曾問過兒子,假如我們離婚了,他選擇跟誰過, 兒子說:“我當然是跟爸爸過啊。”“為什麼不選擇跟媽媽呢?”兒子一個勁兒地搖頭,“媽媽不好”。我撫摩着他的腦袋,眼淚忍不住掉下來。
經過法院幾次調解無效,我們離了婚,孩子由我撫養。離婚後我無臉見人,悶在家裡飯也不做。好心的鄰居看不過去,給兒子端來飯菜。許多朋友也來安慰我:“既然離了,就好好過日子,帶好兒子要緊。”
面對五歲的兒子,我想我要重新振作起來。幾天後,我留了一封信給父母,然後收拾起行囊,帶着幼子上了去上海的火車。這是我第一次出遠門,在上海偌大的火車站,來回穿梭的汽車直讓人看得頭暈,我不知所往。本想很快可以找個工地幹些粗活,讓兒子有個安穩的住所,可是面對那麼多陌生人警惕的目光,我打怵了。兒子的小臉紅紅的,摸摸額頭,感覺燙手。我不忍讓兒子和我一起受罪,猶豫再三,最後還是決定回家。
我在她家屋檐下睡了20天
我滿臉胡碴地帶着孩子回到徐州。家裡冷冰冰的,讓人心涼到了底。
每到夜晚,我就會想很多事情,翻來覆去總睡不着,我突然冒出一個念頭,我要讓玲回家。我叫起兒子,又哄又勸地告訴他去接媽媽,兒子磨磨蹭蹭地就是不願去。好說歹說,我把兒子放到自行車後座,直奔玲的娘家。
騎了将近一個小時,我們才到地方。玲冷冷地看着我們頂着寒風而來,一句關心的話也沒有。她把兒子領進了家,轉臉關上了門。
那夜,我在玲窗戶下的馬路邊坐了一夜,盼望着她會良心發現給我送一杯熱水、一件棉衣,可是,沒有。天亮了,行人冷冷地看着我,像看一個怪物。我回頭望了一眼玲的窗戶,騎車上班去了。
自那以後,每天晚上我都會到玲窗戶下的馬路邊坐着,困了就合衣靠着牆根打個盹。有一天夜裡,我被一陣急雨打醒,才發現衣服已淋濕了,我蜷着身子,挪到一群乞丐中間。我現在和他們也差不多了,是個十足的感情乞丐。
二十天後,乞丐終于等來了那可憐的一點施舍。玲跟我回家了。
一再忍讓卻喚不回她的心
為了把日子過好,我借了1萬塊錢,開了家建材商店。起初我經營得很難,除了進貨和交房費,基本上就不剩下什麼錢了。我苦苦支撐着,兩年裡,我拼死拼活地幹,直到兩年多以後生意才慢慢有了起色。生意上的好轉絲毫沒有改善我和玲的關系,我自己所受的委屈和精神折磨,無人知曉。
玲仍然不悔改,經常為不回家找各種借口。有一天下午她打電話給我說晚上要到她媽媽家住,不要給她打電話。我留了神,第二天拐到嶽母家,嶽母說,她多少天都沒有來了。聽了這話,我頭立刻炸開了。我打電話給玲,她不知羞恥地告訴我,她就是在外面過的夜,我管不着!我一再地寬容和忍讓,并沒有換來所希冀的安甯和幸福——我們不停地吵,我摔了她的手機,她也摔了我的小靈通。盡管在我的意識裡,無論在什麼情況下,男人都不該動手打女人,可玲是那種不管不顧的人,你越退讓她就越狠,不但撕爛了我的衣服,還在我的胳膊上留下了她的牙印。
我終于明白,我們夫妻間的情分真的已經到頭了。我最終還是失去了那個曾經悉心經營了十餘年的家。
每當我看到胳膊上的牙印疤痕,就會想起這多少年來的風風雨雨、坎坎坷坷。我真的好希望能有一位相知相愛的人陪我過平靜的生活。
走進圍城的人想要真正走出來實在是太難,聚聚散散,分分合合的鬧劇每天都在城市的各個角落裡上演。高強下了很大的決心才選擇了離開,更選擇了維護人的尊嚴。其實,結婚離婚雖然不是一回事,但卻有一個共同的目的:讓生活更加幸福。兩個曾經牽手的人突然分手,或許并不是最大的不幸。聚也好,散也好,何不讓這其中少些怨恨、多些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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