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ever
如何應對14年的“潛伏期”
2004年11月12日
經中紀委審議并報中央批準,黑龍江省委日前決定,給予原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韓桂芝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的有關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據廉政專家介紹,從1978年以來,官員腐敗潛伏期正逐漸變長,被調查的省部級幹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潛伏期為6.31年,最長的達14年。從病理學角度分析,潛伏期愈長的病症,愈是病勢兇險、傳播迅速、迷惑性強、殺傷力大。這些貌似清廉、能耐非凡的貪官,一般的舉報撼不動,大多靠機率很低的“腐敗牽連”,在其它案件中被牽扯出來。以韓桂芝為例,她從1991年省委組織部副部長任上開始“賣官生涯”,直到今年年初成為拔掉馬德這隻黑心蘿蔔時被帶出的泥,曆時十餘年之久,她的“賣官收入”高達950萬元。由于邊腐邊升,韓桂芝這個“大傳染源”,造就了馬德這個“中傳染源”,他收受下屬賄賂達2385萬元;馬德繼續在複制“小傳染源”,使綏化市50多名“一把手”跌入腐敗大網;而這50多名正處級幹部再克隆“小小傳染源”,導緻各縣市各局委大面積涉腐。涉腐官員不斷拉長的潛伏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如何應對越來越長的腐敗潛伏期,打擊越來越隐蔽的腐敗分子,應是當前反腐鬥争中一道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筆者在這裡建議,一是充分激活反腐預防機制,使官員财産申報、廉政述職、幹部推薦責任制、官員競争上崗等有效規則完全激活,成為在現實中高效運轉的制度;二是封閉腐敗病毒傳染源,對已暴露的腐敗分子一查到底順藤摸瓜一鍋端掉,嚴防病毒攜帶者漏網,日後成長為更大的腐敗分子;三是切斷傳播渠道,變異的權力會通過權力瘋狂傳播,因此要加大對權力的監督,增強權力的透明運行,防止權為“利”用;四是降低舉報成本,立法保護舉報者,拓寬反腐線索源,打一場反腐人民戰争。張培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