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次去超市都是一個不落的仔細看完所有的她路過的商品,每個都要仔細考慮買不買,衣服也是買了很多件,背包都買了4-5個,而且都是選貴的買,從來不要便宜貨,還老說不貴。
背包上的金屬如果有掉漆了就要換,她還喜歡買奢侈品。她買衣服買背包自己買了還不行,還要給她哥她嫂買,而且都是按她的消費标準去買的(她哥她嫂不是亂花錢的人,也不喜歡買貴的東西)。她月收入800,300要拿去交房租,然後往往第2天就花光了。
她一個人住,房子裡什麼家具都要買,筆記本電腦,冰箱,彩電,櫃子,各種裝飾品,花草什麼的(這些很多都是認識她之前她就有的)。真不明白收入低,租房還要買那麼齊全的家具做什麼。平均一周要花我一次大錢。我自己一個月才花不到500元,她平均一個月花5000(而且還是南甯這樣的低消費地方)。
我知道她是這樣的消費觀的人了,但她對我一直又很好,我也僅僅是不喜歡她的亂花錢而已。所以我們還是繼續相處,可是現在她要買東西的時候,我都不太願意掏錢了。我年收入還行,但她這樣搞我就赤字。
她還經常說要結婚,真要結婚就不心疼自己老公的錢嗎?
我想知道是我小氣了還真是她太能花錢了。需要說明的是,她沒有和其他男人相處的時間,我确定她在感情上是沒有問題的。她也不是惡意的花錢,也不是要騙我的錢來花,她就是這消費習慣,而且自己并沒有錢,口頭禅就是“買東西貴了品位就出來了”“這樣顯得高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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