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中的舊賬,往往是愈翻愈難堪的。
客運公司的女經理,新近被已經離婚的前夫揭發:她在離婚前就有了外遇。她的前夫認為,如果不是那個比他有權有勢的“有婦之夫”橫刀奪愛,他們現在應該還擁有幸福的婚姻。他在網上公開了前妻與那個男人的親密合照,以及從她筆記本中找到的種種所謂證據。他說,他之所以這樣做,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出一口氣。
女經理有些措手不及,但她随即召開了一個小型“新聞發布會”,斷然否認她曾經有過外遇。會上,她聲淚俱下地控訴說,每一個成功的女人背後,一定都有一個可惡的男人。此外,她還翻出陳年舊賬,說如果當初不是前夫強暴了她,她是絕不會嫁給他的,而且在他們的婚姻過程中,她也曾遭受過家庭暴力。
女經理是個很有魄力的女人,白手起家開創事業,很值得敬佩;她的前夫則是一位資深警察,向來被公認為是一個認真負責、恪盡職守的好警察。在他們各自的專業範圍内,兩人都是可信賴的人,但在翻起感情舊賬本時,他們卻都變成了一個可能說謊的人。
在我看來,他們兩人相互間的“指控”都未必真實。隻是他們在極端憤怒、被逼到“狗急跳牆”的地步時,選擇了有利于自己的說辭,甚至還篡改記憶,自動抹殺了過去對方所有的好處,隻選擇對方的壞處來說,用極其誇張的說法,把對方形容成一個青面獠牙的“怪獸”。于是,明明是共同度過的過程,而雙方對于過去的回憶與認知,差異卻愈來愈大。
甚至,對一些有着确鑿數據的事情,他們的看法也是天差地别。比如,對于兩人離婚後的财産分割,女的說,她給了他1000萬元,男的說,他一毛錢也沒拿到。
這種情況,在那些并非兩廂情願分手的情人或伴侶身上,我們常常都會看到。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兩人都處在憤怒和委屈之中,很不理性地要将“兩個人的事”變成“大家的事”,要想讨個“公道”。
感情沒有了,要公道有什麼用呢?不過是互相傷害,讓别人看好戲而已。最終,女經理的名譽遭到了損毀,而她的前夫也氣到身體難以負荷的程度,最終住進了醫院。
其實,既已離婚或分手,對雙方最好的出路隻有一條,就是将過去的種種一筆勾銷,管他誰對不起誰。過去的付出,都是經濟學上的“沉沒成本”,隻對過去有意義。反正讨不回來,就不要再拿來回味。
對于逝去的感情,我們最好有選擇性地記憶,隻拿甜蜜的來回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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