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孫明,男,27歲,公司職員
精彩導讀:
孫明在網上遇到美眉,從網絡走到現實,他們見面的第二天就住在了一起。時間長了,孫明發現女友和自己的巨大差異,學曆、性格、愛好,無論從哪方面說他們都不像是一路人。孫明提出分手,美眉卻變成了母老虎,孫明被撕咬得傷痕累累,想跑,卻被她按住,跑不脫了。(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記者印象:
瘦瘦高高的孫明戴着眼鏡,看上去文質彬彬,他的手機界面是個女孩子的照片,時尚大卷發,鼓着腮,面孔呈45度角做可愛狀,典型的“非主流”。“就是她,把我害慘了。”孫明煩惱不已。
網上“撿”來漂亮美眉
部門裡就我和李豔兩個小年輕,打雜之類的事情就都落在我們倆身上。所以星期五下班前,我陪李豔去購買部門的辦公用品,當我們有說有笑地從外面返回辦公樓的時候,沒想到,小美突然出現在我們面前。
看着她怒火中燒的臉,我知道壞事了,她肯定是誤會了。這段時間以來,她總在說,“你肯定有别的女人了,不然怎麼會這樣對我!”可我真的是沒有!
我沒想到她會做得這麼絕,她像個瘋子一樣,二話不說撲上去,對着李豔就是幾個耳光,李豔兩手都抱着東西,根本就沒反應過來,我懵了,她一口氣扇了六下,李豔嘴角都流血了。
我使勁攔住她,她還對我拳打腳踢,她說,“你為了這個賤人想打我是吧,你打吧,今天你不動手你就不是男人!”
單位的保安聞聲出來幫忙我們才制服了她。我對李豔一直說,“對不起,對不起”,李豔一巴掌甩到我臉上,“管好你家的瘋狗,這一巴掌是你代她還我的。”
李豔氣沖沖地走了。辦公樓裡的同事們對着我們指指點點。看着被保安按在沙發上的小美,我心裡一陣絕望。
在沒有認識小美之前,我也談過幾次戀愛。上了班以後,因為做的是設計,工作量大,我又一心想做出點成績,所以上班四五年,基本上我都是家裡、單位兩點一線,沒有什麼娛樂,算“宅”男。平時和外界的聯系就是上上網,聊聊天,生活很枯燥。
所以那天,當小美要求加我為QQ好友聊天的時候,我看了資料,馬上就加了她。她空間的照片顯示,她是個非常漂亮的女孩,穿着小短裙的樣子真是令人浮想聯翩。我承認我從一開始就是被她的漂亮吸引了。我問她為什麼要加我,她發來一陣大笑的圖像,“好玩呗。你的網名好好玩。”
她在我的印象裡就是那種沒心沒肺的女孩,“很傻很天真”。比方我們認識不久,我就發現她換了三份工作,她在肯德基打工,在服裝小店裡賣衣服,在酒店裡當酒推,工作都做不長,全憑一時高興。她從肯德基辭職就是因為,“站着累嘴巴也累好煩”,我說,“賺錢哪有不累的,我一樣累得要死,也不敢輕易說辭職”,她還回敬我,“你賺的錢多當然不這樣想了。生活多難啊。”我頭腦一熱,順口開玩笑說,“不難嘛,我養你啊。”
以前看周星馳的《喜劇之王》裡面就有這樣一句台詞,所不同的是,周星馳演的那個“死跑龍套的”毫無立錐之地,而我想養活小美,是切實可行的。
這樣的玩笑一開,我們之間的關系立刻起了質的變化,小美說,那大叔,(她比我小七歲多,一直這樣稱呼我,聽着别扭)我明天來找你,你請我吃飯啊。我說行,就一餐飯嘛,你來吧。
禍根就這樣埋下了。
戀愛同居來得太輕易
那天見面,我是被小美驚住了,她真漂亮,像個洋娃娃一樣,有種說不出來的青春活力。我覺得我那工科的水泥花崗岩圖紙腦袋突然像開了竅,那一瞬間,我才學會了如何在生活裡審美。
吃飯聊天,我居然有點緊張,同時又有種異樣的虛榮——從我們身邊走過的人都會回過頭來看我們。小美告訴我,她從小父母就離了婚,她跟着媽媽,但媽媽在她十歲那年再婚,後爸不肯接納她,她不得不自食其力,“其實我小時候功課可好了,要不我也能讀完中學,估計你這名牌大學我也一樣考得上。不稀罕。”
她說她一人生活的艱難,說她在外面打工時遇見的形形色色的人,我隻有點着頭聽的份,我的生活乏善可陳,父母都是搞設計的,性格嚴謹刻闆,家庭生活永遠是那樣嚴肅正規,永遠缺乏一種生活的“生趣”,而這種生趣和童趣,我在小美身上找到了。
吃完飯,她拉着我去體育場打網球,逼我請假,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那麼聽她的,跟主任打了個電話,撒謊說請病假,還真的跟她跑了。她一邊打球還一邊教訓我,“天天窩在電腦前面不怕長個豬肚子,要多活動,要注意健康嘛。”
打完球一身臭汗,我說“去開個房洗洗吧”,小美比我還爽快,“走吧。”我心想這個丫頭是缺心眼還是那方面太開放啊,居然能随便跟人去開房。當然,心裡是這樣想,可嘴上什麼都沒說,我自己也覺得自己挺卑鄙。
一進電梯我就迫不及待地摟住了她,她靠在我身上,閉上了眼睛。
我吻了她。那個吻,挺甜。
她睡在我身邊,看着那張睡顔孩子一樣的天真,我想起她跟我講的那些令人心酸的故事,心底滿是對她的疼愛,一沖動,我說,“要不,你就搬到我的小房子裡去住吧。”
我父母有一套兩居室的小房,一直空着。她說,“要去你也去,你不去我就不去。”我說行,聽你的。
我告訴我父母工作太忙,想在那房裡住一陣子。就這樣我們搬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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