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4月18日專電(記者孟昭麗)作為2007年福建省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福建省在有農業人口的79個縣(市、區)全面開展農村合作醫療,并在全省範圍内全面實行農村困難家庭醫療救助。
福建省民政廳、财政廳、衛生廳聯合推進此項目的實施。根據相關安排,農村困難家庭醫療救助資金,各級财政按當地救助對象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準籌集,并按規定的分擔比例列入各級财政預算。
同時,2007年福建省全面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省人均最低籌資水平由2006年的50元提高到60元,其中政府補助由40元提高到5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政府補助标準每人每年50元,按參加人數占農業人口的85%計算,全省各級财政将安排11.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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