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6日專電(記者劉奕湛)衛生部近日印發《孕前保健服務工作規範(試行)》。規範指出,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要逐步提供婚前、孕前、孕産期、産後保健等規範化、系統化的生育健康服務。
孕前保健是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發生為宗旨,為準備懷孕的夫婦提供健康教育與咨詢、健康狀況評估、健康指導為主要内容的保健服務。
孕前保健服務内容包括:健康教育與咨詢、健康狀況檢查、健康指導。規範強調,進行健康教育與咨詢時,醫療保健機構要熱情接待夫妻雙方,講解孕前保健的重要性,介紹孕前保健服務内容及流程。通過詢問、講座及健康資料的發放等,為準備懷孕的夫婦提供健康教育服務。健康狀況檢查是要通過咨詢和孕前醫學檢查,對準備懷孕夫婦的健康狀況做出初步評估。針對存在的可能影響生育的健康問題,提出建議。
此外,孕前醫學檢查(包括體格檢查、實驗室和影像學等輔助檢查)應在知情選擇的基礎上進行,同時應保護服務對象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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