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性騷擾?怎麼鑒别性騷擾?如何取證性騷擾?一時間,衆說紛纭。
結合相關案例,有專家和律師表示,違背受性騷擾人的意願,故意作出或者發出性的行為或者挑逗,使對方的身體、心理産生不适、不快的都屬于性騷擾。
常見性騷擾行為
一位女作家曾在她的一篇文章裡這樣寫道:“凡是有女性涉足的場所,幾乎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性騷擾。”這句話也許能從一個側面說明性騷擾這種不良的社會現象在我們生活中的現狀。一些專家和讀者列舉了日常生活中人們常遇到的性騷擾種類。
身體接觸騷擾
在商場、公交車、地鐵等公共場所,自己的隐私部位被侵犯或被對方隐私部位侵犯。如被亂摸、對方故意擦撞、強行搭肩膀或手臂、故意緊貼他/她人等,一般會被當事人認為是對他/她的性騷擾。
典型例子在公共汽車上,故意緊貼着對方的身體在街道上故意接近他人,産生身體上的接觸或碰撞等。
言語騷擾
在兩人獨處時故意談論有關性的話題,詢問個人的性隐私、性生活,對别人的衣着、外表和身材給予有關性方面的評語,故意講述色情笑話、故事等,一般會被當事人認為是對他/她的性騷擾。
典型例子“你今天穿得很性感啊”“你真豐滿啊!”等。
非言語騷擾
故意吹口哨或發出接吻的聲調,身體或手的動作具有性的暗示,用暧昧的眼光打量他人,展示與性有關的物件,如色情書刊、海報等,一般會被當事人認為是對他/她的性騷擾。
典型例子對路過的女性吹口哨或發出尖叫聲。
短信、電子郵件騷擾
經常發短信、寫紙條、發電子郵件,寫一些黃段子或肉麻不堪的話,多次提出與對方到私密場所約會的請求,一般會被當事人認為是對他/她的性騷擾。
典型例子:給他人發的短信中寫道:你迷人的身材使我夜夜不能入眠。
性索賄或性要挾騷擾
以同意性服務為條件,來換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脅的手段,強迫進行性行為,一般會被當事人認為是對他/她的性騷擾。
典型例子老師暗示學生要“付出代價”,作為承諾學業、錄取的條件。上司以職位的升遷、調遷,來暗示他人同意進行性服務等。
自我暴露騷擾
走到胡同、地下通道等比較僻靜的地點時,遇到暴露狂或露陰癖者,故意走到你身邊或發出聲音引起你注意,然後做出下流動作,這樣的“暴露狂或露陰癖”一般會被當事人認為是對他/她的性騷擾。
偷窺騷擾
在商場試衣間或使用衛生間時,發現有人正在偷窺,一般會被當事人認為是對他/她的性騷擾。
公開挑逗騷擾
在當事人極為反感的情況下,還在公共場合以開玩笑的形式稱呼當事人“親愛的”、“老婆”、“老公”、“寶貝兒”,或“開玩笑”與當事人擁抱、親吻、動手動腳,喝酒時不斷要求與他人喝交杯酒等,極會被當事人認為是對他/她的性騷擾。
三種方法取證性騷擾
一提到性騷擾,大家普遍認為,遇到這樣的事隻能吃啞巴虧,因為它總像毒瘤一樣滋生得那麼隐蔽,隻有受害人和加害人最清楚。如果想要實施性騷擾行為者受到懲罰,最直接也是最關鍵的就是證據。
北京衆明律師事務所的翟雪梅律師說,我國法律上認可的證據就是傳統的人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受害人在收集證據時隻能從這三方面入手。
人證
被他人性騷擾,可找到目擊者為自己作證。
北京炜恒律師事務所江曉陽律師點評:在找證人時,不但要找到目擊者,而且目擊者還要肯出庭作證,為了防止僞證,證人不能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就目前來看,大多數人不願作證。由于性騷擾的行為隐蔽,很難有人發現,所以被害人很多是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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