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總算是一家團圓了,欣喜之餘,我面臨的卻是沉重的負擔。劉明知道我要收留軍軍後,和我大吵了一場:“自己家裡人都養不活,還去管别人。”
若不是黃霞自己親口承認,我不會相信她年已不惑,她的聲音聽上去和18歲的女孩無異,哭起來卻是那麼地小心翼翼,完全沒有她這個年齡應該磨砺出的從容。我隻能猜測,或許生活讓她經曆了太多太多的沉重。
在婚姻裡出出進進
1993年,我嫁給了小齊,原本以為和同齡人相處,就像魚遇上了水——自然,舒服。可他給的愛遠遠不止一缸水的量,幾個浪頭打下來,魚也會有淹死的那一天。
婚後,小齊擅自幫我辭掉了原來的工作,就這樣,我莫名其妙地淪為了無業遊民,隻得嫁雞随雞,嫁狗随狗。我就安心在家相夫教子。兒子4歲時,我偷偷地逃了出來,身上隻裝了十來元錢。就在前一晚,因為我抱着兒子和鄰居老李多聊了幾句,他居然對我大打出手,我渾身落得青一塊紫一塊,沒法子見人。這種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我常建議他去看心理醫生,好好治治這疑心病。可他不幹。
花了7元錢,我坐汽車離開了那個傷心的地方,小齊就發瘋地四處找我,甚至在電視台登了尋人啟事。聽母親說,他在我家門口跪了一夜,說他喜歡我,隻是方式用錯了,一定改正自己的錯誤,下次不會再犯,同樣的保證他已經說了無數次,我的耳根都磨出繭子來了。那一次,我死了心,決不回頭。
從此,我一個女人家開始浪迹天涯,什麼活兒都幹過,什麼苦都吃過,漂泊的滋味隻有自己能夠體會。我這一漂,就是八個年頭。
2005年,我決定再嫁,對象是一個叫劉明的廚師,他小我兩歲,但宅心仁厚,胸懷寬闊,是個老實人。說實話,這麼些年我從沒考慮過再找一個,我覺得,結過婚生過孩子的女人就不值錢了,他主動追我的時候,我就用這樣的理由拒絕了他。他急了,說自己真的不在乎那些事。也許就那麼一霎,他着急的樣子感動了我,讓我一下子觸碰到了他的一顆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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