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強烈反對女兒和那個男孩交往,因為他們覺得他人品有問題。果然,在經過許多事後,他們最終分手。女主角想以自己的親身經曆告訴戀愛中或即将戀愛的人們,父母的人生、戀愛經驗,做兒女的千萬别一概否認。
他第一次去我家就要錢
朵朵在浙江念大學時,認識了師兄大周,他是當地人。大四畢業那一年的夏天,朵朵将大周帶回了重慶。頭一次拜見嶽父母,大周覺得自己還是學生,不需帶禮物,就空着手上門。
面對朵朵母親幾天後的詢問,大周說他家在某鄉某鎮,養了雞,種了果樹,有個姐姐已嫁人生子了……對此,父母并沒有過多議論。反而是朵朵,被父母的這種沉默吓住了,心裡犯嘀咕:父母是不是嫌棄大周的家庭不富裕?父母是不是不想自己找外地人?
因為母親要上班,所以大周在重慶這10天,一般都是由朵朵和上夜班的父親陪着。他們帶大周去了洋人街、動物園,還坐了輕軌。火鍋當然是免不了的,三個人吃了200多塊錢。直到離開重慶,大周也沒請朵朵一家吃一頓飯。而且,大周在重慶的一切花銷,也由朵朵家支付。
大周沒打算在重慶找工作,因他父母不想兒子離開浙江,大周也不想,朵朵決定跟大周回浙江。臨走,大周讓朵朵先向家裡借1000元當路費,一找到工作就還。後來卻沒了下文。
這時,母親第一次找朵朵說了大周的事情。首先,母親表示不想女兒離家這麼遠;其次,再考慮一下,大周這個人是否要得,不要輕易就将自己托付給了對方。母親表達得很委婉,但朵朵卻很激動。
“當時,母親隻是在幫人賣衣服掙錢,父親上夜班給廠裡守倉庫,這樣的家庭狀況,大周來重慶了解後,不但不體諒,反而還開口要錢。至少讓人覺得‘不懂事’,可當時我都被自己的愛情迷糊暈了,沒有絲毫理智來審視大周這個人本身。”
父母好想拆散女兒姻緣
留在浙江後,朵朵終于在一家汽車4S店找到了工作,大周也在一家貿易公司打工。兩人加起來每月收入3900元,除開房租等日常開銷,手頭不寬裕。可偏偏大周又是個“講究”的人,喜歡追求“生活質量”,如果錢包裡僅剩50元錢,他也不願意去菜市場買菜做飯,而甯願用那50元去下館子,還要環境好點的,剩下的日子,朵朵隻好向同事借點錢應急。
當朵朵迫于生活,第二次向家裡開口借錢時,是他們來到浙江的第三個月。“啊,走的時候1000塊路費,現在又要借1000塊啊!”話一向不多的爸爸,說完這句就把電話遞給朵朵媽。媽媽在電話裡第一次給朵朵明确說,大周老是讓朵朵向家裡借錢,這樣不好。要小心大周的企圖……媽媽還沒把話說完,朵朵就在那頭大吼:“哎呀,企圖什麼嘛,我們家又不是很有錢。算了,不借算了。”
朵朵媽最終彙去1000元。不過從此,她對女兒和大周在一起更反對了。她開始千方百計拆散他們。首先,她利用朵朵春節回家的機會,給她介紹對象,全都是有一定事業或經濟基礎的“精英”。迫于壓力,朵朵也去過一兩次,但沒看上眼,覺得沒大周有“品位”。
父母又開始苦口婆心勸朵朵回重慶。朵朵在浙江一遇到什麼麻煩,或不順心的事,媽媽馬上就會說:“如果在重慶就不會了……”見感情牌不管用,父母又用工作來利誘朵朵。有一次,朵朵媽托人找好一份文員工作,讓朵朵辭職回來上班。
但朵朵的信念很堅定,就要和大周在一起。有段時間,整整兩個月,父母再沒朵朵任何消息。父母很清楚,朵朵去浙江完全是因為大周,那個城市,那份工作,對朵朵完全沒有吸引力。
“其實,當時父母也有點急,他們這樣急切的反對,反而讓我産生了逆反心理。他們越說大周不好,我就越要證明,我的選擇沒有錯。”朵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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