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他不嫁,他非我不娶
我從來沒想過會有人對我的故事感興趣,也沒想過有朝一日自己的故事會登在報紙上。從放下電話的那會兒開始,我就一直在想,我給你講什麼呢?我和國洪都是那麼普通的人,經曆的也是那麼普通的事兒。不過,既然你願意聽,我就講吧。
我和國洪是1985年認識的。我們參加一個朋友聚會,他坐我旁邊,主動找我聊天,聊着聊着就熟了。他長得很普通,個子也不高,但有個非常突出的優點——特别會說。如果把聊天比作一場競賽的話,隻要你給他機會開口,你就輸了一半,如果你再給他半個小時時間,你一定會輸80%。那天,我們在聚會上聊了2個小時,不成朋友都難。
那次聚會後,他常來找我,有時約我吃飯,有時接我出去玩,關系挺近的。朋友聚會的時候,有人問他是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一聲不吭,光笑,他倒是主動,順口就答應了。
那時,他對我确實挺好的,每天上下班都接送,抽空還帶我出去玩。有一次,我臨時去新鄉出差,走得急也就沒告訴他。而那天天氣還不好,又刮風又下雨的,我回來後就直接回家了。在家吃完飯,正看電視時我突然想起了他,急忙跑單位一看,他還在那兒等着呢。我就這樣被感動了,以後再出去,不用他說,就主動介紹他是我的男朋友。
戀愛三年,我們決定結婚。可雙方父母得知消息後都反對,我父母嫌他沒有房子、拿死工資;他父母嫌我家是做生意的,家是西郊的……可他們越是反對,我們還越想在一起,我說非他不嫁,他說非我不娶。家人沒轍了,隻好同意了這樁婚事。
不當全職太太,不依賴他
1988年,我們租了房子,父母風風光光地給我們操辦了婚禮,小日子就這樣開始了。要說,剛結婚那幾年過得真不錯,每天一起上班、下班,買菜做飯,看電視,搶遙控器,挺開心的。
1989年,我們的兒子出生了。那年我才22歲,按單位規定是不能生孩子的,為此我把工作辭了。國洪怕我一個人在家悶得慌,幹脆也辭了工作,打算等孩子大一點就出去做生意。
孩子半歲的時候,我們開始做生意,也算是白手起家。這些年,我們賣過菜、賣過飯、賣過衣服、開過出租車、辦過公司,也掙了些錢。到現在折騰不動了,就開了這個煙酒店,風吹不着、雨淋不着,沒有壓力,挺舒服的。
還是拐回來說我倆吧。大概是結婚五六年的時候,我們有了些存款,國洪就琢磨着要出去開出租車,不用我幫忙了。我想,為了老公、兒子,我隻能做點“犧牲”了。就這樣,我當了兩年的家庭主婦,洗衣、做飯,把他們的一切準備得停停當當,再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
可這事兒,我以為是為家庭付出了,人家還挑毛病呢。婆婆每次見着我都說我一分錢不掙,全靠國洪養着。那時,我就明白了:女人啊,無論如何要有自己的經濟來源。男人在外面掙再多的錢,都是人家的,你花得理不直氣不壯。而自己哪怕每個月少掙點兒,他也不敢說是他養着你。
想明白後,我也出來做生意。國洪問我家裡怎麼辦?我說,你請保姆吧,我給保姆開工資。
“情敵”出現,我悟出婚姻真谛
到今年,我們已經結婚20年了。這20年,我們也吵過,但感情這東西,隻有經曆了風雨、時間的曆練才會更醇厚。
老實說,我們的婚姻也有過危機。大概是結婚10年時,國洪巧遇了跟他青梅竹馬的吳梅。他們倆是同學,兩人的父親還是戰友,吳梅從小就喜歡國洪,可不知道為什麼兩個人沒成。十幾年後,再相遇,關系好得不得了,常常一起喝茶、聊天、唱卡拉OK。
國洪曾把吳梅領回家,她左一個姐姐右一個姐姐地叫我,挺親的。可事實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那次,國洪出去應酬,很晚了還沒回來。我一打電話,卻是吳梅接的:“你找我老公有什麼事兒啊?”她竟然喊國洪老公?我一下子就火兒了,但還是鎮定地說:“也沒個結婚證,你喊他老公不是虧了?”我這麼一說,電話那端頓時沒聲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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