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小冉 女 21歲 銷售
【時間】2009年11月25日
【地點】小冉的辦公室□今報記者 毛韶華
是朋友建議小冉來找我傾訴的,因為她正面臨抉擇,她想通過報紙讓更多的讀者和過來人給她出出主意,想想辦法。
她與陸嘉相識于4年前,2008年3月結婚,當年5月,陸嘉就因為詐騙罪被判入獄。而在他們相處的4年裡,他對她說過無數的謊言,為此,小冉家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現在陸嘉出獄了,說自己會重新做人,祈求小冉再給他一次機會,小冉猶豫了……
●精明的他從開始就在隐瞞
2005年11月,同事介紹我認識了陸嘉。當時我們的工作單位比鄰,同事說他人不錯,是個懂事、有眼色的小夥兒,所以趁着某天的午飯時間,我們見了第一面。第一面我對這個人的印象還行,他确實能說會道,不過當天吃飯卻是我同事請的客,他好像沒有帶錢,讓我覺得怪怪的。
那之後,陸嘉常去單位找我,每次都很熟絡的樣子,他總有辦法哄得我很開心,我也漸漸默認了他男朋友的身份。家裡人不知道我自己結識了男生,還總叫人給我介紹對象,我都以各種理由推掉不見。
和陸嘉走得近了,會感受到他有種迷惑人的力量,也不知他好在哪裡,但我就是對他言聽計從。我倆當時收入都不高,錢常常不夠花。陸嘉是外地的,沒人貼補他。于是我就問家裡要,要的次數一多,家人就發現了我和陸嘉的事。以這種方式發現的戀情,家裡肯定不同意,于是陸嘉建議我們假裝離家出走,吓吓他們。其實我們根本沒走遠,就在鄭州的朋友家住下來,可是家人好幾天找不到我,急得不行。
等我和家裡聯系時,媽媽說,回來吧,你們都來咱家住,無論和誰談都别叫家裡這樣擔心,既然你堅持和他在一起,我們也不反對了,以後吃苦受罪你都要自己承受,别後悔。
2006年春節過後,我們一起搬回了我家。當我以為一切就緒,要和他開展新生活時,卻接到了一個陌生女人打來的電話。她自稱是陸嘉以前的女朋友,與陸嘉在天津認識。她說他們不隻談過戀愛,還有過小孩兒。可陸嘉當時不要這個孩子,那女人隻好把孩子給了自己的姐姐。後來她追随陸嘉來了鄭州,他們一直保持着聯系,直到陸嘉和我在一起後不再接聽她的電話,她才隻好想辦法找到我的電話号碼打給我。我聽了十分震驚,回去質問陸嘉,可他完全不承認,還生氣地說我甯願相信别人也不相信他。處于熱戀中的我,看他表現得如此理直氣壯,最後隻能半信半疑地放下了這件事,不再追究。
父母問過陸嘉的個人情況和家庭情況,他當時介紹自己是大學畢業,家在西安市區,母親去世了,隻有父親一人住着三室一廳的房子,哥哥姐姐都在甯波做生意。可是直到很久以後我們才證實這些話都是謊言。
●徘徊于兩個女人間的欺騙
就這樣,我們在家算是平靜生活了一年。
這一年裡,陸嘉頻繁換工作,從一個酒店輾轉到另一個酒店,認識的人品流複雜。2007年11月的一天,我偶然在他手機裡看到幾條内容暧昧的短信,質問他,他說是酒店的服務員無聊時騷擾他的,我說我給你機會,以後注意。
那段時間,陸嘉天天說工作忙,要加班,常常不回家,甚至過年期間都沒回來幾天。我偷偷向他單位打聽情況,才知道他在說謊。可我怕父母擔心,也不敢告訴他們。慢慢地,我發現他所謂的“忙碌”,其實都是在陪那個給他發短信的女人。那個女人叫晶晶,曾在報上征婚,家裡的經濟條件相當不錯,陸嘉看到後打電話給她,然後走到一起。不回家的日子裡,他都在和晶晶同居,甚至晶晶還懷孕了。在那段日子裡,我發現陸嘉的日用品多了很多高檔貨,衣物也都是名牌,他說是客戶送的,其實這些都是晶晶買給他的。
他手裡的錢突然變得寬裕起來,偶爾我的錢不夠用問他要,他就幾百元幾百元給我。有一個月,我的信用卡欠了3000多元的賬款,我覺得一次還完壓力大,就想分期付款,可陸嘉知道後,說他有辦法幫我一次還清,然後很快給我拿來了3000元,并解釋說是給人幫忙的報酬。他一邊瞞着我,一邊騙取晶晶的物質和金錢,并承諾和她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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