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及筆者的恩師葛特蒙博士和許許多多的婚姻心理學家花了數十年的工夫嘔心瀝血地做實證研究,有些較重實務的人難免要問,幹嘛花那麼多時間精力在這上面?了解實證研究成果真有那麼重要嗎?筆者六月下旬應馬來西亞政府之邀,為政府各部門官員做為期八整天的密集訓練(注:馬來西亞的婚姻家庭問題也與世界各國一樣日趨嚴重。據他們的政府官方統計,在過去短短五年之中,他們的離婚率增加了百分之二十。)時,就有人問到這個問題。
做研究需要實證
事實上,筆者剛進研究所讀書時也有這個疑問,後來才确實體會到,如果沒有實證研究的引導,我們很容易滿懷助人的善意,最後卻誤導了人,反而讓他們白受損傷。舉個例子來說,幾年前在美國東部有位學者,看到許多父母親為自己幼年子女缺乏社交技巧,沒有朋友而發愁,她就招集手下的一群研究生,大家回顧自己四、五歲時如何交友,從而發展出一套訓練課程,想幫助這群孩子克服交友的障礙。他們教導這群幼兒要有禮貌。例如,在加入與其它孩子一起玩耍之前,要先鞠個躬,帶着笑容說:“大家好,我的名字是寶寶,我能不能跟你們一起玩?”等大家同意了,就可以加入一起玩耍。完畢離開時也要很有禮貌地對大家說:“我要走了,謝謝大家,我們下次再見……”然後才離開。
以上這套幼兒社交訓練課程,在經過實證研究檢驗之後,才被發現“This is the sure way to get your child rejected”(使用這套辦法,保證使您的孩子被同伴拒斥)。因為,實證研究發現小孩子們在玩時,都是很自然地加入一起玩的,最氣有人自我中心要吸引别人注意力。所以當寶寶好心地說“我的名字是……”時,他等于是要所有孩子停止玩耍,歡迎他入場,要離開時,又要引起注意叫大家歡送他。難怪不受訓練還好,一受到這樣未經研究測試的課程,孩子在同伴中立刻成為“最不受歡迎”的人物。
愛之适以害之
在人生中,我們常會見到許多像這樣似是而非,愛之反害之的事情。像許多人會勸家有“過動兒”的父母别讓孩子吃藥(例如Ritalin),因為,想當然“藥物總對人有害,所以最好别吃……”,然而,若不看實證研究他們就不知道,過動兒行為出問題,大多非因父母管教無方。現代腦科學研究發現過動兒腦的右前葉比常人小了百分之十八,較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同時他們也缺乏一種生化傳導物質Dopamine,的确需要藥物幫助平衡,而且實證研究發現定期服用藥物加上行為矯治(Behavioral Modification),可以幫助這些孩子專心,得到較多贊許與成功的經驗,而提高自尊心與自信心。雖然藥物對某些孩子有輕微的副作用,但從大局來看,這些孩子們會少吃許多苦頭。
同理,在處理婚姻暴力個案時,更需實證研究的引導,才知道打太太的施暴者至少可以分成三類,若一以蓋之或亂套公式要用治療“普通型”所用的Anger Management(處理怒氣)或Relaxation Training(肌肉松弛訓練)去處理第一類“眼鏡蛇型”(打太太時心跳血壓反而降低,越打越冷靜、殘酷)時,反而增加危險。多看實證研究,學習研究法可以幫助我們在碰到問題時,能做個優秀的設計師或發明家,懂得用正确的角度來分析、研判事情,而不是像技工一樣,隻能照公式去行,卻無法了解全局,不懂得找出有效的方式去應變。
從以上這些例子,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地了解實證研究的重要性。為了讓讀者們有更寬廣的角度來看婚姻成敗的關鍵,也更加了解葛特蒙博士精彩的研究成果,筆者在此要先介紹當前實證研究所發現測試離婚的幾個指針,然後再談葛博士所發現兩個離婚的高危險期與其它的重要結論。
導緻離婚的因素 丹佛大學(University of Denver)的史坦利(Dr. Stanley)博士綜合了當前許多有關離婚的研究,提出了下列Predictors of Divorce(預測離婚的相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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