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老師你好。當拜讀完你博客裡的一篇名為“給200萬彩禮女友媽媽才肯嫁女”的文章後,我算是感觸較大。因為我的情況比之文章男主人公的情況似乎是“換湯不換藥”,兩人目前的窘境也算是極為相似。
我比那篇文章的男主人公大一歲,85年的,去年本科畢業,也是獨子,也是沿海城市家族企業的繼承人。不過和他不同的地方在于:他說女友是其校友,而我的現任女友卻是我06年的時候在某交友網站認識的。我的女友也算個美女,身高170CM,藝術學院畢業的她,曾經做過北京的車模。
去年國慶節的時候,苦于自己跟她相處了大半年、花費了錢卻仍未得到她的身體,喪失理智的我居然同意了她提出的“跟你同居後就必須每月給我5萬元零花錢”的無理要求。就這樣,截止今年國慶節為止,我已經被她至少剝削了60多萬。
現在,或許是鬼使神差的力量,我覺得自己愧對父母,因為我父母均是非常有人情味、而且能和他們的下屬員工一起吃苦耐勞和努力工作的人。雖然我家的總資産也有八位數,但我父母卻非常節儉,他們的月生活費絕不會超過2000元。你說,我能在“不得罪”女友的情況下,每月僅給她2000元左右零花錢嗎?我真覺得我對不起我的父母!
——博友來信
你說的沒錯兒:你的确很對不起自己的父母!
他們兩年的生活費都不夠你一個月泡妞的費用。不過,這似乎是很多富二代的共同特質:老子辛辛苦苦掙錢攢錢,兒子大手大腳花錢撒錢。
他們節儉是為了什麼?是因為奮鬥多年的他們深知掙錢的不容易。作為還沒有深入接觸到社會複雜艱辛的子女們,很多人不能理解父母的節儉和苦心。想來,也隻有日後他們成家立業自立門戶為“一碗飯”苦苦熬煎的時候,才能體會父母當初的不容易。
還好,你年紀輕輕已經能夠說出“真對不起父母”的良心話,可見覺悟不淺。不過,想問你一句:你的女友對你下手如此之“狠”,你有沒有想過是為什麼呢?
說句你不愛聽的實話:你把她當成了女友,但她也許隻把你當成恩客。你覺得是在“愛”她,但她認為是在“傍”你。
道理就這麼簡單,一個女人,同居時先談錢,這本身就是一項交易,雙方同意,價錢合理,于是她願意扮演好你的“女友”,但現如今,如果你跟她談談“降價”的問題,那十有八九她會跟你散夥,因為她心裡,對你“愛”的多少,是以你付得“錢”的多少來投入的,換言之,她對你的愛,是以錢來衡量的。
當然,畢竟相處了一兩年,彼此間都會有感情,也許她對你或多或少會有些純感情成分的“愛情”,但着點點愛情,比起錢的誘惑來,實在太微不足道了。你是她的職業,如果從現在開始,你讓她失業,那不敢保證她會另謀“職業”的!傻小子,一個女人真得愛一個男人的話,心裡總會想着:怎麼能為他省點錢。
但在她的身上,你能看到這樣的迹象嗎?
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很難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因為你們之間的愛,一開始就是标着價格來的,五萬和兩千,心理的落差實在太大,我相信,你提出這個要求後,她能夠不暴跳如雷就算是涵養好了。
當然了,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也許你常常給不了她安全感。所以,她要不斷的積累金錢以保障日後的生活。畢竟,如果哪一天,你把她甩了,她搭上了青春年華若再沒有一點積蓄,那日子一定難過得很。
如果真是這種情況,那麼,不妨多給她一點承諾,給她一些愛的安定感,同時,也降低一點她對錢的貪欲。
不論如何,奉勸你一句:與一個如此愛錢的女人戀愛,還是做兩手準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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