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博客上記錄了一些與老公在一起之前的感情生活。而且和老公在一起以後,我也經常發貼感慨生活。我發誓,并不是因為我思念以前的男朋友,而僅僅是一些随筆,一些小情緒,所以我也沒有背着老公,老公也一直沒看。
但有一天老公突然坐在電腦前看起了我的博客,我不知道他是怎麼知道我的博客地址的,平時我在寫網上寫日志時,他都沒問,也沒注意看。我想如果你想知道你可以問我啊,為什麼偷偷的記住我的博客地址呢?看後鐵青着臉大發脾氣,竟然說要和我離婚。
我也很生氣,在沖動時也說了你看怎麼辦吧,不能在一起就别在一起了。因為我真的覺得沒有什麼,如果我真的還對以前的事情有所懷念或留戀,我會把那些東西藏起來,他永遠也不會看到。
可是正應為我覺得沒什麼,覺得我的過去既然已經是事實,何必去回避。何必讓這些事情總成為兩個人之間遮遮掩掩的東西。在戀愛之初我并沒有隐瞞這些,他也表示不是問題。我們在一起了了,可是。。。。
老公在我之前從來沒有戀愛過,我是他的第一個感情經驗。他對我非常好,很愛我,每天我們上班,他都起早準備早餐。我很感動。我不想失去他,緻使,也不想因此而被剝奪碼字的自由。因為我的工作就是個文案,我需要這些積累。沒有這些點點滴滴我如何去打動别人。他一定不理解。我知道。可我也不知道怎樣做才能讓他明白。
我們已經領了結婚證,本月底就要舉辦婚禮,請帖也已經發了。老公通知了他家取消婚禮,婆婆大人急着給我打電話,在電話裡把我訓了一頓,說我手賤瞎寫。我很難過。我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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