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湖南年輕女人的真實感人經曆,她叫劉順聰,性格直率,在袒露心聲時毫無保留,把事情的細節說得很清楚,感情也很細膩。 [化名]
在編者要求下,她分幾次把故事寫成文字,我們發現她的故事非常獨特,經過跟她的多次溝通,她同意把文章整理後發表,但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隐私,在此隐去文中所有當事人的姓名和部分具體地名。
1.同居兩年,我多次被打得頭破血流
我,一個出身于湖南某個小縣城的女子,生性開朗、浪漫。由于家庭原因,很小就靠自己的能力獨自生活,多年的自力更生磨練得我處事精明,不是很愚笨的主。
他,暫時叫他小馬吧,來自貴州某少數民族自治區,家鄉極其貧窮,他們那個縣的男人成年後都出門打工,很多都在從事着一種手段不算高明的詐騙活動,他也是。他長得俊美非凡,因為十幾歲就開始在全國流浪,他學會了怎麼裝扮自己,全身都是名牌。
我遇見他時,從他身上已經完全看不出他會是出身在那種貧困地方,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走在大城市他比許多人洋氣。
認識他那天,離我二十歲生日隻差十多天,那時我已經有一個同居了兩年的男朋友了,他叫光,我和光是鄰居,我們一起長大,他比我大了9歲,我和光都屬于那種從小不被父母疼愛的人,經常挨打,相同的遭遇讓我們産生了同病相憐的愛慕。
因為是鄰居,我的父母和他的父母之間早年就積壓了一些陳芝麻爛谷子的積怨,所以我們的相愛遭到了雙方家庭的一緻反對,兩家還為此吵過架。為了我,光和家裡鬧翻了,搬到我住的地方和我同居了。我們對所有不看好我們的人發誓一定要活出個人樣給他們看。
兩年相處下來,我和光的感情并沒有增進,反而接近破裂。光的脾氣暴躁,在暴力家庭長大的他一遇到争執也喜歡用暴力來解決問題,從第一次動手起,我們之間開始經常打架。在同居的兩年裡,起碼打過十多次,每次都是我頭破血流收場。寫到這裡,肯定有人會罵我,怎麼不趕緊分手?
我當然想過要分手,但當時分手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因為當初我們在一起就被雙方家人反對,如果我們分手會遭到所有人的嘲笑。那就正應了他們當初我們好景不長久的預言。
每次打架後光都會忏悔,而我,一個人獨自生活,無依無靠,離開他也覺得孤獨,所以每次我都會在他的哀求下和解。
兩人的心都對未來感到惶惑,都無法接受分手成為他人笑柄的結局,隻好互相向對方發誓:“我們一定要結婚!不能被他們說中了!”其實也都是在給自己施加不變心的壓力。我們約定,隻要等我到法定結婚年齡二十歲,就去打結婚證,那樣彼此都無法反悔了。
2.一不小心,愛上外地流浪漢
眼看二十歲馬上要到了,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那天,光母親生日,他一個人回家去了。我一個人騎着單車在大街上瞎逛,走到工人文化宮的舞廳外面,突然有人喊我,一看,是我的好朋友曆曆,她旁邊還有一個看上去有二十六七歲、整潔帥氣的男人。曆曆問我:“晚上要不要去跳舞啊?這有人要請客呢!”
我還正愁沒地方去玩呢,自然滿口答應。旁邊的男人操着一口普通話,問我還能不能多叫幾個姐妹一起去,因為他們有四個男的,需要四個女伴。他的眼神有些特别,女人天生敏感,我感覺他對我很有興趣。因不明白他和曆曆的關系,我不敢多嘴。
曆曆說先去舞廳再說,她每天下午都泡在舞廳,認識的女孩子多,在舞廳叫幾個舞伴問題不大。
三個人朝舞廳走去,等男人去買票時,我悄悄問曆曆這個男孩是誰,曆曆說她也不怎麼認識,剛才她正要買票進去跳舞,這個男孩就出現了,她比我先認識半個小時而已。我不由多看了他幾眼,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的臉突然有些發燒。後來他自我介紹說他叫小馬。
舞廳一個卡座裡還坐着三個男人,盡管燈光昏暗,還是能一眼就看出他們三個都長得很出色,差不多的修長身材,清一色的襯衣、西褲,幹淨整齊,一樣的帥氣和陽光。他們在整個舞廳裡都很搶眼,旁邊一些女的不時朝我們這邊看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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