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告訴我說,分手一個多月後突然收到前女友發來的一條短信,隻一句:“請你一定要比我幸福。”他說,他想不懂這條短信背後的内涵。
我告訴他說,可能是試探,看你會不會心軟回頭;也可能惦念你以後的生活,碎碎叮囑。無論怎樣,那一刻她是真的愛你的。
朋友說,心裡始終會有初戀的傷痛,所以無法愛上這個女孩。她一切都好,隻是他已經沒有力氣去愛了。聽完這段話,我也隻能微笑、沉默。
每天上班下班,看着身邊路過的情侶,偶爾會想,其實我們身邊的伴侶,陰差陽錯,往往不是今生的摯愛。那段最初的愛情破碎後的瓦礫,在我們的心中堆砌成一堵透明的牆,阻隔了我們的幸福,它明明不被看到,可是我們卻都不願去翻越它。結果,真正的幸福就這樣走了。
“請你一定要比我幸福。”說這句話時,會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成全也好,無力挽回也好,就算千瘡百孔的愛情已經無法掌握,内心疼痛,依然希望自己愛的那個男人幸福。這樣卑微的理想,令人動容。
換做是我,隻能說一句:請你不要比我幸福。
分手之後,我會希望沒有我的人生裡你一切都好,安平康健,卻唯獨不希望你幸福。如果你遇到其它的女人,擁有了新的生活,過得幸福,會覺得我們的分開是對的,對我的傷害是值得的,随着歲月的流逝,我們曾經那些脈脈溫情終将被你遺忘。
如果恰好你又比我幸福,那麼活在回憶中的人就會是我,無人救贖,任悲傷沉溺,而那時的你心裡眼中隻有另一個女子,對我生不出半點疼惜。那麼我們那段無處安放的愛情,又該怎麼定義?
所以,我真的愛過的人,如果注定不能與我攜手幸福,隻能各自終老,那麼請你一定不要比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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