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用了15年的時間,總算是悟出了一個道理:女人,結婚對象的選擇千萬不要輕率,不能因為賭氣,拿婚姻當賭注;結婚後不要總想着能夠用自己的行動改變對方;當對方不愛自己的時候,一定要堅決離開,毫不猶豫。這三點都是經曆了巨大的痛苦後才總結出來的,希望于所有的女人有益。
講述者:凱心 39歲 個體
1、等我都做好了,再去吃的時候就隻剩下湯了。
年前,我帶着孩子離開了那個與我共同生活了15年的男人。說真的,我一顆眼淚都沒掉,反而覺得渾身都輕松了。我想,我終于可以帶着孩子,過我們想要的生活了。我告訴孩子,以後我們的生活裡再沒有争吵,也很快就要和拮據的生活告别了。
這段婚姻持續了15年,也折磨了15年。在和他結婚之前,曾經有好幾個小夥子對我表示好感,有個男孩子各方面都很好,可家裡就是不同意,說我年齡還小,什麼都不懂,結果後來人家都結婚了。兩年後,我認識了我的前夫。他明顯各方面不如我,可父母卻什麼都沒說,我一賭氣就答應了他的求婚。沒辦法,這就是命。
結婚的時候,我們可以說是一窮二白。當時他跟我說,家裡條件不好,下邊還有一個弟弟,即便家裡有點錢,我們用了,老人以後咋辦?再說還有個弟弟呢。我一聽,這話也有道理,覺得他這人還挺孝順,就啥也沒說。既然婆家啥都沒有給,我還跟娘家要啥呀,不要了,我們就這樣啥都沒有就結婚了。
當時我們倆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後來單位不景氣,我就向姨媽借了5000塊錢承包了公司的一輛車,每天起早貪黑地忙活。雖然辛苦點,可總比上班好多了。
一看這情況不錯,他就又以他的名義給他表哥承包了一輛,說他們在老家也沒掙錢的路子。我就想,包就包吧,誰的日子過好了不好呀。
他哥不會開車,帶的錢也不夠,就找了個搭夥的,又雇了個司機。他們跑完了活就跟着我們一起吃飯。每天出車回來,我得給一大幫子人做飯吃。那時條件也差,就一個煤球爐子。做飯隻能小鍋一鍋一鍋地做。等我都做好了,再去吃的時候就隻剩下湯了。
2、可是我想,怎麼也是他的家人,我對他家人好,他能不對我好嗎?
從那時候起,我們之間就有了争吵,開始是因為他打麻将。他不是一般的喜歡,隻要打起來啥都不管不顧。他負責開車,打一宿牌第二天哪有精神。有一次就差點出事,幸虧我坐在他旁邊提醒得及時,回來我們就吵了一架。
後來我懷孕了,但是為了多掙點錢,我還堅持跟着他跑車。那時候挺辛苦的,一天有兩頓飯不能正點吃。因為是跑長途,為了避免上廁所連水都不敢喝。
那時候他還有一個親戚也跟着跑車,每次回來家裡都是一屋子男人。因為他們都吸煙,每次回來屋裡都是烏煙瘴氣的。我就是累了,連躺會兒都覺得不好意思。不僅如此,我每天還得拖着疲憊的身子給他們做飯,也幸虧當時妊娠反應不厲害,倒也沒覺得多難過。當然有時候也心煩,可又想,那些是他家人,我對他家人好,他還能不對我好嗎?人心換人心,怎麼也能換回點好來。
有一次不知是懷孕期間的正常反應還是太累了,我終于發作了。那天收車回來,我一進門發現又是一屋子煙,當時火就上來了,摔門就出去了。
他回去看到我不在,飯也沒做,就出來找我。我正坐在車上獨自一個人生悶氣。一見面我們就為這事吵了起來。
就在這個時候,有朋友過來找我們。她看不過眼兒去了,就說他:“你家每天這麼多人,别說你媳婦懷着孕,就是好人也有煩的時候呀!他們也是掙錢的人,憑啥還總吃你家?别人都能吃食堂他們就不能呀?”他這才不吭聲了。
不知道後來他是怎麼和他家人說的,反正他們就不跟着我們吃了,有時飯後去我們屋坐會兒也不會待到那麼晚了。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又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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