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是人類原始的性生活,還是怕大家拿磚頭砸我,所以幹脆說是原始人的性生活,反正他們已經死了上萬年了,不會再跟我打官司,說我窺視他們的隐私。
原始社會那會兒,人們不僅對性欲和生殖器很崇拜,性關系也很混亂,就跟動物差不多,亂倫亂得一塌糊塗。不過這也怪不得他們,那時候繁殖很重要,而且,那時的人對血緣啊、近親啊這些也沒有多少認識,更别說什麼基因了。不過,在繁殖的過程中,他們漸漸發現了一些問題,那就是如果總在一個族群裡選擇交配對象,那生出來的孩子就會很弱小甚至很笨,性能力就更差了,不利于族群獵取食物,更不利于族群人口的繁殖。而和其他族群的人交配生出來的孩子,就聰明許多而且很強壯,于是他們開始族群之間的聯姻,也就是這個族群的所有人和另外一個族群的所有人交配,盡管這樣,亂倫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原始社會時,生産力不發達,人們還沒琢磨出怎麼開荒怎麼種地,就像那些一般動物一樣,一個地方可獵取的食物差不多快獵取完了,就換個地方,也就是族群遷徙,但是年老的已經沒有體力在洪荒裡奔波了,隻好留在原地,苟延殘喘,讓年輕的去發現“新大陸”,這種人為的分離,使父母輩和子女輩沒有機會進行交配了,久而久之,大家也就認為年老的和年輕的交配很不應該,也就把這種父母和子女的亂倫給禁止了,這就是血婚制。
血婚制雖然把父母和子女的亂倫問題解決了,但是兄妹之間的問題卻很難解決,都是年紀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确不好辦。這種事,直到奴隸社會,周公之後,人們進化到已經懂得開始追求精神,開始禮義廉恥的教化之後,才覺得兄妹之間亂倫好像有悖于道德,而且還發現兄妹之間甚至近親之間的聯姻,會導緻後代的殘疾,無論是從個人道德上還是後代延續上,都沒好處,才算徹底禁止了兄妹之間的亂倫。
不過當時雖然是禁止了兄妹之間的聯姻,可後來不知怎麼地,竟發展成同姓之間也不許聯姻了,那意思好像是,咱們是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如果咱們聯姻的話,就跟兄妹亂倫一樣不道德。這就有點太過分了,雖然是五百年前是一家,可五百年後血緣早遠得十萬八千裡了,還能算亂倫嗎。這種做法始于西周初期,其實也就是周公之後,當時作為防止兄妹亂倫的方法,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人們對同姓婚,也就是兄妹婚或者近親婚會造成後代畸型及不育已經有了進一步認識。戰國後,以氏為姓,漢代以後,姓氏不分,所以也顧不上是不是同姓了。到了唐代,對同姓婚開始予以禁止。宋、元時期和唐代一樣,同姓為婚“乾杖而離之”。明、清時因為地域擴大,人口衆多,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取代了原先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所以,那時候隻禁止同宗的聯姻,也就是同姓隻要不同宗,就可以結婚。所謂同宗,說簡單點就是在同一本家譜上記載了姓名的人,這些人是不能聯姻的。不過同姓的不讓通婚,可血緣很近的表兄妹卻可以聯姻,比如說《紅樓夢》裡的寶二爺和他的寶姐姐,我就不相信他們的兒子賈苗能中進士。難怪曹刿說“肉食者鄙”,他們這種姑表親,後代能不弱智嗎。中國古代的性文明裡有些東西真的是很好笑的,同姓不婚,表兄妹卻可以結合,而且,在封建士大夫的家庭和知識分子家裡還特别講究同姓不婚,倒是老百姓可不管這些規矩,好不容易娶了個老婆,才不管是不是同姓呢。
同姓不婚在中國的影響不算很大,可在咱們的近鄰那裡卻深有影響,好像韓國至今還堅持着同宗同姓不得通婚的原則,這也可以說是中國的儒學在韓國的影響仍然很大。至于日本,他們以前隻有貴族才有姓,而且那姓還是作為一種賞賜賞給他們的,你看日本的天皇就沒姓,誰有資格賞賜他啊。直到明治時代,一般的老百姓才根據自己住的地方的自然環境,給自己編了個姓。更何況日本古代根本不存在亂倫這個概念,連兄妹叔侄都可以通婚,那還在乎同姓能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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