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修訂的婚前保健工作規範中,知情選擇權首次出現在婚檢過程中,尊重和人性化将成為今後婚檢的前提。婚檢中一些特殊檢查項目如艾滋病、染色體檢查等,也會根據受檢者的需要和自願原則确定。
原則:尊重受檢者意願
知情選擇權出現在發現婚檢結果異常時。對于婚檢發現的,可能會終生傳染的、不在發病期的傳染病患者或病原體攜帶者,體檢醫生在出具婚前檢查醫學意見時,應向受檢者說明情況,提出預防、治療及采取其他醫學措施的意見。若受檢者堅持結婚,應充分尊重受檢雙方的意願,注明:“建議采取醫學措施,尊重受檢者意願。”在1997年發布的婚前保健工作規範中,這一條是不存在的。如果體檢醫生發現受檢者有傳染病在傳染期内或有精神病在發病期内,及其他醫學上認為應當暫緩結婚的情況,就會提出“暫緩結婚”的醫學意見。
突破:艾滋病人也能結婚
衛生部有關人士舉例,如男女雙方婚檢,醫生了解到一方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會向雙方提出暫緩結婚的意見;但如果受檢雙方堅持結婚,且未感染一方對對方感染艾滋病病毒一事完全知情,那麼醫生就會出具“建議采取醫學措施,尊重受檢者意願”的意見,并予以預防感染措施的輔導。
數字:婚檢阻斷疾病蔓延
衛生部有關人士昨天說,婚前檢查已成為我國人民提高生活質量和出生人口素質、阻斷疾病的屏障之一。他舉出的數字表明,2001年的婚檢,在參檢的800多萬人中,發現了近20萬對婚姻和生育有影響的疾病患者,折算出來,參加婚前檢查的每54人,就有一人身患這樣的病症。
衛生部公布的這些數字包括:2001年應參加婚檢的人數共1360多萬人,實際參檢人數879萬人,檢出對婚姻有影響的傳染病患者14萬人,其中性傳播疾病2萬多人,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和艾滋病人84人。許多患者在被檢出後,自己還不知道已身患疾病。在2001年全國參加婚檢者中,還存在着精神病者15000多人,嚴重遺傳疾病患者6500人,這些疾病也将不同程度地影響婚姻質量和後代健康。
(責任編輯: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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