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間的性結合,不僅創造了生命,更重要的創造了人間無與倫比的美和快樂,而且這種快樂的生活是其他任何樂趣都無法取代的。因此,在夫妻生活中,性的美妙與顫栗、甜蜜與幸福、浪漫與沉醉無時不震撼着各自的心弦,自然夫妻雙方的性的滿足程度就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婚姻固然為男女雙方的性要求提供了滿足的可靠性,但是現實的婚姻生活中,夫妻間性的滿足程度卻是大相徑庭的。如果夫妻生活中因一些主觀和客觀等諸因素的影響,緻使夫妻中的某一方的性欲望得不到滿足,那麼,婚姻提供給夫妻的“性滿足的可靠性”就會發生動搖,從而性不滿足導緻的性沖突就會給皎潔月光下男歡女愛的浪漫欲情罩上濃重的陰霾。
性統治是産生性沖突的“助長素”
安欣生性内向憨厚,做事慢條斯理。他與妻子思月是經人介紹認識戀愛後結婚的。戀愛時,思月很率直地就告訴安欣:“我在家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養成了大小姐的壞脾氣,遇事喜歡自以為是,不依不饒。你在意嗎?”“那敢情好,你瞧我這德行,正好與你互補。咱們這叫‘以柔克剛’,對不?”安欣倒還挺幽默的哩。
果然,他們二人結婚後,思月“爬”上了家庭的“領導地位”。事事得尊重她的意見,時時得圍繞着她轉。新婚之初,也許是兩個新人欲望澎湃,熱情、激情、熾情揮灑不盡,性生活倒也和諧、快樂。然而,自從思月生了小孩後,情勢急轉直下。她對性生活顯然沒有先前那樣性趣盎然了。
她的這一變化,對于安欣可就慘了。他盡量壓抑着自己激情勃發的欲望,每周隻向思月提一次做愛的要求。然而,對于這樣一個正處于精力旺盛的男人的正常要求,安欣也還要看思月的臉色行事。她沒有興趣時,壓根兒就不允許安欣對她“動手動腳”,當然更不要說提出求歡的要求。
在這種不平等的性生活中,安欣忍氣吞聲與思月盡力協調着性生活的關系。可是,思月根本就沒有“悔過”的意思,她依然對安欣行使着支配的權力。安欣在極度痛苦中,由對思月情感的失望,發展為性欲望的“陽萎”。
一次,思月的幾個姐妹來家造訪,對安欣在思月面前表現出的體貼入微、細心呵護,大加贊賞,一緻認為思月有福氣,找了一個好老公雲雲。待客人走後,思月被姐妹們激起的喜悅之情,誘發了性欲望的火焰,她撲倒在安欣的懷裡撒起嬌來。盡管安欣已經有一個多月沒有過一次性生活了,但他這時無論如何也激不起性交的欲望。因為他越來越深切地感到思月這時的做愛要求,已失去了夫妻做愛的基礎,簡直就是一種發洩欲望的施舍。他拒絕接受思月的這種“嗟來之食”。她對安欣的行為大為不解,逐開始懷疑安欣是不是在外“泡妞”或養情人?要不然,他怎麼會對老婆的投懷送抱不領情呢?
是呀,在夫妻性生活中一方總要扮演支配角色,要求對方無條件服從,這種情況常發生在男人身體上。可是,思月卻将自身的不良性格習慣擴展到夫妻性生活中,充當起性生活的主宰,這實際上是要丈夫承認她在性生活中享有性支配的“統治”特權,把丈夫視為性活動的“奴隸”,丈夫對性的要求隻能根據妻子的臉色和情緒來獲得,這種性關系能正常嗎?
性生活中,無論哪一方有這種性統治的毛病,就會使伴侶成為被動體,而不能充分發揮主動性、創造性,不能表露豐富的情感。而且,常由統治一方提出性要求,選擇性交體位,性交中一待自己性欲望滿足,不征求對方的意見,便匆匆結束。而另一方則對性生活漸漸冷漠,久而久之,便會發生性沖突。
夫妻之間,性生活是不存在誰對誰的性統治的,而應彼此尊重對方的意見,因為性生活是兩個人的事,夫妻各自既是主體,也是客體,這就是說既有享受性生活樂趣的權利,也有給對方帶來快樂的義務。性權利和性義務應該是統一的。再說,從性生活的質量來講,沒有夫妻間密切的配合,隻是“燒火棍一頭熱”,是很難取得理想的性愛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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