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結了三次婚,第一次婚姻是清貧的,她難以忍受地離開第一任丈夫,嫁給足以當她父親的男人。然而第二次婚姻仍不能令她滿意,她愛上了第二任丈夫的同父異母弟弟……
就在她為自己不得不跟着年邁的第三任丈夫生活而感到自己為何如此不幸時,我不禁要問:在這三次婚姻中,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之安結過三次婚,她曾先後嫁給了同父異母的兩兄弟。在傳統的中國人看來,這似乎是犯了倫理的大戒。時過境遷,如今之安的第三任丈夫已經八十多歲了。之安說他們夫妻名分形同虛設,她的同學、朋友找的都是同齡人,惟有她找的是父輩,眼見人家出雙入對的,她感到很自卑,更無法容忍她們夫妻間的不和諧。她從不帶朋友上她家,隻因為不想讓人家看見她的老丈夫。
第一段婚姻在貧苦中度過
在之安還非常年輕的時候,她愛過一個大城市來的男人,她們愛得如膠似漆,難舍難分。她下鄉後不久,那男人被單位除了名,他沒有回大都市,而是義無反顧地去了之安插隊的地方。
山區的農民很守舊,未婚同居在他們看來仿佛是觸犯了神靈。憑着火熱的激情,18歲的之安與他正式結成了夫妻。婚後的日子是難熬的,在遠離故土的荒蠻他鄉,他們共同經受着血與火的考驗。
不久之安生下了兒子。丈夫雖是個體力工人,但從沒幹過農活,靠着微薄的工分收入,一個人頂起了一家三口的生計,為了妻兒,他拼死拼活地把别的知青從來不做的很苦很累的活都攬下了,那份艱難是可想而知的。
之安與丈夫共同掙紮在食不果腹的殘酷現實中。愛情不再浪漫,在窮困中長大的之安是多麼想擺脫這像咒語般死纏着她的艱辛日子,而且孩子是無辜的,之安不忍心讓他跟着他們一起受苦。因此之安一年裡倒有多一半的時間賴在廈門的娘家。幾年後,之安千方百計地辦了病退回城,而丈夫則獨自留在閩西拼湊着妻兒的口糧。
之安的娘家很窮,人說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而她帶着孩子名不正言不順地寄居娘家。娘家原已十分簡陋和貧困,如今又無端多出了之安母子的兩張嘴,其他人帶來的逼迫感和那份尴尬令之安深感難堪。
後來又開始有男人追求之安了。丈夫偶爾回廈門探家,他們租不起房子,夫妻兩人擠住在之安的娘家,感情卻已淡如咫尺天涯,之安更覺得自己與丈夫晚上在一起時就像偷情似的,平添一份令人心焦的難堪……
後來之安的丈夫隻好回了他的家,那個曾經讓他為了愛情毅然舍棄的東方大都市。他們過起了兩地分居的生活,之安很心煩,孩子小不懂事,時常哭着要爸爸。在遠離千裡外的江南,心情不好的丈夫開始了酗酒,後來年輕氣盛的他因酒後鬧事被刑拘。之安最終離開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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