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諸多名人官司吸引了公衆的眼球。從愈演愈烈的“饒趙”案、張鐵林因被告欠款二次上法庭,到昨天的陳紅、蔡國慶“搶歌”案,掀起了名人官司的新一輪高潮。與以往不同的一個現象是,現在的名人官司已經更多觸及“性”等個人隐私領域。
現象:名人官司更多觸及隐私
原因:确有不檢點或搭名人便車
過去,名人告媒體的“維權”官司較多,如趙忠祥、臧天朔等都曾現身索賠。無論是因為太出名,還是因為還不夠出名,有一點可以确定,就是官司未定,“名”已增值。時至今日,情勢大變,更多的是圈外的人告名人,或者是名人圈内的各種糾紛。
總結名人官司,可以看出三大特點:一是官司由“圈裡人”訴“圈外人”向“圈内外混戰”發展。狀告圈外人侵犯明星權益的越來越少,反而是圈外人起訴名人的越來越多,而且一些糾紛開始同“性”等個人隐私挂鈎。二是經濟糾紛增多,欠款糾紛成了熱點,如最近出現的蔣大為欠款案、張鐵林欠款案等。三是有人借名人官司炒紅了自己,如周璇告張鐵林“性交易”後,自己也成了媒體追逐的“名人”。
北京五環律師事務所魏武剛律師對此分析說,所有民事主體都有訴訟的權利,隻要明星與他人有民事交往就難免有訴訟。在法律面前,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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