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8日淩晨,在無錫一家法律服務所工作的顧某某在酒吧玩樂後吃完宵夜,帶着醉意駕駛奔馳越野車回家。4:55左右,他駕車經江海路由西往東行駛至勤豐橋西時,撞上同方向行駛的一輛三輪車。58歲的三輪車駕駛人張建庭被撞倒地(搶救無效死亡),顧某某并沒停車,在闖過一個紅燈又撞上一輛面包車後,奔馳車撞停在道路中心綠化帶。顧某某找來朋友“斷後”,而他則到了當天中午才被上門的警察控制。警方發現他屬醉酒駕駛。幾天後一則帖子指出,顧某某是富二代,住大别墅。一時間“奔馳撞人”“富二代”“法律工作者肇事後找人頂包”成了錫城論壇最熱詞。
顧某某對此表示,父親開小作坊,我還欠着債,怎麼算是“富二代”呢?
死者家屬
要不是撞停了 可能找不到人了
58歲的泰興人張建庭2004年來到無錫跟小女兒一家同住,平時在附近的一個菜場幫人運豬肉,自己也在菜場做點小生意。據家人介紹,張建庭月收入在四五千元。
11月28日中午,張建庭的小女兒像往常一樣,打手機給父親問他中午想吃什麼。但老人并沒接電話。到了晚飯時間,張建庭依然遲遲不歸,讓家人萌生了一絲不祥的預感。
“老丈人到了晚飯時間還不回家,後來到菜場問了,大家也都說一整天沒看到他人,我們就報了警。”張建庭的小女婿告訴記者。“當我們把老丈人的相貌特征告訴交警後,交警提供了一張照片,我們頓時蒙了。”張建庭的小女婿說,照片裡的人正是他老丈人。随後在無錫市第三人民醫院,張建庭的屍體被家人認領了。
“老丈人這麼早出門是去拉豬肉的,被撞倒時,車是空的。”張建庭的小女婿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後第二天,在無錫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北塘大隊,他們見到了肇事者家屬。“但是我們并沒有接受對方給的3萬元錢。”張建庭的小女婿說,對方一見面雖然也表示了歉意,但對方所說的“(這錢)你們先用着,有什麼事以後再談”,如此語調,讓他們難以接受。“他們也不說怎麼賠償,賠償多少,隻是這麼輕飄飄一句話。”後來,張建庭家人收下了肇事方家屬先期給出的5萬元。
“如果他(顧某某)當時撞到人後是救人而不是逃跑,那麼老人也許還有一絲生還希望。”張建庭的家人表示,要不是顧某某在撞人逃逸後又撞上了面包車,也許就再也找不到肇事者了。“喝醉酒了還開車?撞了人就跑?虧他還是個法律工作者,這不是知法犯法、視法律為兒戲嗎?”張建庭的小女婿告訴記者,雖然和肇事方家屬接觸了多次,但由于在賠償金額和付款方式上談不攏,他們已經準備打官司解決了。“對方也撂了話,說既然賠多賠少都要吃官司,還是随他(顧某某)給法院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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