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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三者,想回頭,卻無路可走

情感 更新时间:2025-09-09 09:48:53

  這是T先生打來的第二個電話。記得第一次是在半年前,當時他那無助的聲音迫使我放下手頭正趕着的工作,跟他聊了整整大半天。

  “我不知道哪天會出大事,她已經瘋掉了!她每天都說要跟我分手,可我不敢答應——我知道她是在試探我,如果我答應分手,她一定會自殺,要不就殺人。她能做得出來,我知道!”這次,他開門見山地說。

  這段話别人聽了,一定是丈二和尚——摸頭不着。可我是明白的。雖然事隔半年,但他的故事是那麼驚心動魄,我無法忘卻。看來,這段孽緣仍舊在困擾着他,使他惶惶不可終日。

  2001年我才24歲,那時我剛有了第一份工作。因為家不在當地,所以“吃喝拉撒”我基本都在單位解決。也許是我熱情開朗、樂于助人的緣故吧,加上我工作态度非常好,兢兢業業的,不到一年,我就升任了保安隊長,算是單位裡的中層幹部。

  玉姐是檢驗室的檢驗員,她大我8歲,認識那年她已經32歲了。說實話,玉姐長得不算漂亮,可她身材很好,又會打扮,所以不管走到哪裡,都會有火辣辣的目光追随着她。

  玉姐也住在單位宿舍,她和她丈夫分居了。看着她每天落寞地去食堂打飯,眼睛又時常紅紅腫腫的,我的同情心就猶如長江之水,一浪未平一浪又起。我不自覺地走近了她,跟她聊天,逗她開心。開始時她很矜持,後來熟悉了,聊到痛處,她就淚水漣漣的。她丈夫是一個粗心人,一點兒也不知道憐香惜玉,還常常在外面鬼混……這個臭男人,怎麼就身在福中不知福呢?一個沖動,我抱住了她,而她,身體也軟綿綿的,任我抱着。唉!那時候年輕,不知道男女關系這水有多深,一不小心,我就陷了進去。

  我跟她上了床。一個初嘗雲雨之歡的毛頭小夥子,遇到這個三十出頭、風情萬種的美少婦,你能想象我陷得有多深。她丈夫知道以後,居然表現得十分窩囊,不願意離婚,也不敢管妻子,就這麼拖着。他們的孩子在奶奶家,玉姐也時常去看一下,但大多數的夜晚,她都是和我如膠似漆地待在宿舍裡。

  其實這之前,我也交過女朋友,但她們遠不能和玉姐相比。玉姐的女人味十足,軟語溫存、撒嬌耍賴,這些手段把我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我把玉姐的話當做聖旨,甚至主動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她,以示我們雖然沒有那張結婚證,也是一對夫妻,決無二心。

  那段甜蜜的日子持續了兩三年,雖然這期間也有許多矛盾,比如:玉姐的丈夫堅決不離婚,玉姐的父母不贊成她離婚,她為了孩子猶豫不決……但這都不影響我們的幸福。每天都能懷抱軟玉溫香,我心滿意足。玉姐也一再跟我表白:“我們遲早要做夫妻的,我是你的女人。”

  可是,漸漸地,矛盾愈來愈多,甜蜜的感覺愈來愈少。首先是我父母的反對,父親說:“如果不與她斷絕關系,我就不認你這個兒子。”一連三年不清不白的關系,使我無臉回去見家人,心裡的包袱越來越重。玉姐是個受不得委屈的人,知道我家的态度後,強烈要求我與父母斷絕關系。她說:“如果你愛我,就會這麼做。連這點事兒都做不到,以前的海誓山盟全都是欺騙。”我不敢違背玉姐的意思,更不願意真的與父母斷絕關系。我怎能那麼不孝呢?工作後,父母沒得到我一點好處,反而被我氣出了一身病,如果我再做這麼絕情的事,那真是禽獸不如。

  再有,交往時間長了,我們個性中的矛盾就漸漸顯現出來。我是個随和的人,單位裡的人都說我會“來事”,這說明我的為人處世還是有一套的。玉姐與我不同,她是那種大小事都不能吃虧的人。如果各自按各自的方式處世也就算了,偏偏玉姐要幹涉我,小到穿衣吃飯,大到工作上的所有事情,她都要我照她的意見辦。每天,我要處理的事情很多,可這些工作上的事情,有處理得不合她意的,她就指責個沒完。我實在是厭煩極了,但我隻能唯唯諾諾地應付她,不然她就會掉淚。我曾經發誓,要讓她快樂,要聽她的話。可我發現自己無法實踐自己的諾言了。我辜負了她的心意,背叛了我們的愛情……每次吵架,我都得道歉半天才算完。她這種鬧法,我算是徹底屈服了。我壓抑自己,盡量不去招惹她,能順着就順着,能哄着就哄着。

  她還要求我以後不再生孩子,要我供她的兒子讀書上大學。當時我太年輕了,不知道輕重,順口就答應了。後來,這成了她要求我拿錢出來做生意的理由。我們一起在市裡租了個攤位賣服裝,錢賺得不多,卻很辛苦。最後,所有的錢都由她掌管,我開始不爽了。

  雖然她不是我的妻子,可她比一個妻子還要嚴厲地監視着我的一舉一動,如果發現我與哪個女孩子多說兩句話,她必定會大鬧一場。有一次團委組織青年男女聯歡,她很不情願地讓我去了。聯歡晚會還沒有結束,我怕她胡思亂想,就提早回去了。剛到宿舍,還沒進門,我就聞到了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她竟把汽油倒在房間的四周,說要同歸于盡。我怕了,想分手,可是哪敢提啊?以她的個性,不殺了我才怪呢?

  是的,我怕死,玉姐抓到了我的軟肋,越發的瘋狂。我也搞不明白,是她瘋了,還是我的忍讓助長了她偏執的個性。前一段時間她說:“你都30歲了,你父母應該給你買個房子娶媳婦。他們不買,就是沒盡到責任,你也沒必要與他們保持父子關系。”我說工作後我都沒給過錢他們,怎麼好意思再向他們要錢?玉姐又說了一堆話,我實在是困了,不知不覺就睡着了。迷糊中聽到呻吟聲,我睜眼一看,她竟拿刀子割手腕,血已經順着她的胳膊流了一地。

  每天我都心驚膽戰的,怕她鬧出什麼事情來,可我又不敢提分手。我想逃離她的視線,丢掉工作去南方打工。她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揚言道:“你父母破壞了我們的幸福,如果你離開,我就去找他們,跟他們同歸于盡!你也不想想,現在我什麼都沒有了,孩子跟我不親近,丈夫也不可能再跟我這麼一個和你睡了幾年的老婆過日子。要是連你也不要我了,那我們就來個玉石俱焚!”

  現在就連和她做愛,都成了一種負擔。我心裡的反感讓我不想再與她親熱,可是她有需求,我怎敢說不?幸虧我年輕,身體的欲望一觸即發。現在的她快40歲了,心理、生理上似乎都有些變态,她瘋狂地需要性、需要愛情、需要我。而我隻有沉默、隻有敷衍、隻有哄騙。我由愛變成了怕、變成了厭,可又不敢流露出來……

  這些天,她一遍遍地說:“我知道你早已不愛我了,我們分手吧,我不會纏着你的。”我太了解她了,如果我說“好”,暴風雨立刻就降臨。我昧着良心說:“不,我怎麼能離開你呢?你别胡思亂想。”

  難道,為了當初那點床笫之歡,我就要付出生命嗎?我想回頭,卻看不到有哪條路可走。

  後話:這個電話講得很沉重。他一再地問:“我該怎麼辦啊?”而我,隻能建議他先作冷處理,别使矛盾激化。要等玉姐心情很好,或者是她有所醒悟的時候,再和她好好交流,共同解決問題。

  現代人常說:“愛情沒有理由,感情沒有對錯。”是的,愛就愛了,愛本身不存在對與錯。可是,當愛走向生活,走向婚姻時,不管我們承不承認,它必定會附帶很多社會關系和責任。尤其是碰到對方已是“圍城”内的人時,我們在陷入情網前,更要仔細想清楚——自己能承擔這份感情所帶來的責任嗎?具體到離婚、再婚、子女的撫養、與父母的相處,還有雙方的性格特征和人生态度等等,這都是婚姻所必須考慮的,哪裡是一個“情”字就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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