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
其實,按理說,新婚姻法關于房産歸屬于買房者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花錢買房的一方,而且沒有性别之分。但是,問題的關鍵在于,在中國,現實生活中,大部分買房者均是男人。而女人嫁過去之後,不但要和男人一樣出去打拼賺錢貼補家用,回到家裡還要洗衣做飯,生兒育女、照顧孩子,還得時不時地去孝順一下公婆,還得應酬和周旋于領導與同事之間,并且,在工作待遇方面,多數女人都是深受歧視的。比如很多用人單位明文規定不要已婚及有孩子婦女,在年齡上也有令人沮喪的年齡界限。而保姆、清潔工等低廉而且沒有安全和利益保障的工作崗位上,卻處處可見中老年婦女的身影。
更要命的是,一夫一妻制度以及如今社會的浮躁之風的盛行,導緻了小三、二奶的層出不窮。而之前的婚姻法還有一條,就是若有對方出軌證據即可狀告以期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或者是對方淨身出戶。盡管現今社會女人出軌的也很多,但婚外同居者畢竟還是男人居多,所以說,這之前的婚姻法,還多多少少保護了女性在面對老公出軌之後的利益。可如今,新婚姻法不但規定,大部分未買房的女性,已經連養老之地都可能随時失去,也就是說,女人在今天的婚姻生活中,毫無任何安全感和利益保障。那麼,一個女人要自己賺錢買房住,自己賺錢買花戴,你們男人的尊嚴何在?你們男人存在的意義,難道就隻剩下提供精子而言?既然如此,身為女人,不管有房無房,我們都應該學會團結起來,共同應多不合理的新婚姻法。隻是,看到有一部分女人還嘲諷那些沒錢買房、斥責新婚姻法的女性,真是讓我感到肉疼,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女人又何必如此刻薄女人?那麼,在連法規也無法保障大部分女性婚姻中的利益和保障時,我們又該如何應對不合理的新婚姻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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