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的規定,現公布被執行人高洋帆拒不履行法律文書所确定義務的信息。歡迎社會公衆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财産線索,并對其有高消費、轉移或隐匿财産、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0898-66784655 。
高洋帆
執行案号:(2022)瓊0106執2103号
被執行人姓名:高洋帆
出生日期: 1998年12月26日
性别:男
執行法院: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 (2020)瓊0106民初11239号
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人民币11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戶籍所在地(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桂林洋工業開發區海濤大道1001号海口經濟學院
案件來源:申請執行人韓文疇與被執行人高洋帆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于 2021年11月6日作出(2020)瓊0106民初11239号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執行人高洋帆向申請執行人支付人民币11000元及利息。上述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執行人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财産令,但被執行人未在期限内向法院申報财産,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
請上述被執行人及時到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履行法定義務,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将會被罰款或司法拘留,構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系舉報電話:吳法官,0898-66784655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