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延宕近一個月的2019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終于開始了。
個稅年度彙算,通俗地講,就是在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新個稅法實施後,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隻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後算總賬再多退少補。
今天(1日),2019年個稅年度彙算登上熱搜。
衆多網友紛紛曬出自己的彙算記錄,有的"意外"收獲了一頓火鍋錢,有的卻需要補繳千餘元稅款。
有人歡喜有人愁
在廣東工作的小李2019年中入職,由于全年收入未滿6萬元,依據規定,所繳的280餘元個稅可以全額退還。在遼甯省上班的老張,扣除了“贍養老人”的專項附加扣除後,經計算也可以獲得300餘元的退稅。
還有人退了1萬多,這筆“意外之财”太豐厚了。
也有部分小夥伴表示,一頓操作猛如虎,一看退稅金額......0.
還有一群小夥伴更慘,不僅沒得退,一查竟然還要補交。
而曾在深圳等地3家單位工作的小何需要補繳100餘元稅款,但由于數額小于400元,無需申報。
還有的嘗試了幾次,一直顯示“系統開小差了”,後來幹脆白屏,疑似服務器被擠爆了。
為什麼要進行年度彙算?
史上首次!
新個稅法實施之後,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隻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終了要算總賬,再多退少補。
據統計,目前開通該功能的32個省市包括雲南、青海、山西、廣西、貴州、内蒙古、遼甯、吉林、江蘇、安徽、江西、廣東、海南、陝西、甘肅、新疆、黑龍江、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四川、西藏、甯夏、重慶、上海、深圳、大連、甯波、廈門、青島。北京、湖北等地仍未開通。
為何有人退稅有人補稅?
不是所有納稅人都需辦理年度彙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一、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所謂綜合所得,包括4類收入,分别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其他收入如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财産租賃、财産轉讓、偶然所得等,不需要年度彙算。
以下三種情況不需要進行年度彙算——
① 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② 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③ 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緻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7種情況下可以退稅
公式看不懂?沒關系,你隻要記住,隻要因為平時扣除不足或未申報扣除等原因導緻多預繳了稅款,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稅額多少,都可以申請退稅。
實踐中,一般有7種情況可能産生退稅。↓↓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舉個例子:
小明1月領取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全年看,因納稅人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9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舉個例子:
小王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預繳環節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稅時未減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其在年度彙算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後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後全年應納個稅360元,按規定其可以申請退稅720元。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舉個例子:
老李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1-8月預繳個稅720元;後4個月基本養老金按規定免征個稅。全年看,該納稅人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彙算足額扣除後,該納稅人可申請退稅600元。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适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适用稅率的。
舉個例子:
小趙每月固定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萬元,适用20%預扣率後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賬,全年勞務報酬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後,适用3%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1080元。因此,可申請18120元退稅。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這種人需要補稅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能退稅,還有人需要補稅。
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并補稅。
微博網友分享的補稅截圖。
重要提醒
未按期辦理年度彙算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于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補稅必須辦
如果你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彙算是你的義務。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滞納金。滞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彙算申報後,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将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滞納金。
專家建議:為了不因漏稅影響個人征信,建議每個納稅人都進行年度彙算,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進行操作,幾分鐘就能知道要不要退補個稅。實際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萬元,也可能産生退稅,這是新個稅法的福利。
如何填報?
在進行年度彙算之前,先做好這幾項準備:将“個人所得稅”App升級到最新版本,登錄并完善個人信息,特别是實名認證、任職受雇信息,信息不全将無法進行彙算。
①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② 選擇填報方式
專家建議,由單位代扣個稅的工薪族建議選“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這樣不必再一一填寫各項涉稅信息;2019年換過工作、當年入職或自由職業者,則要選“自行填寫”方式,逐項填報各項收入和扣除。
以“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為例,界面列出納稅人的各項收入及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項目,逐項對照是否準确,如有遺漏,點擊相應項目可以進行修改或申訴。
③ 專項附加扣除非常重要。
納稅人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贍養老人、房貸、租房、大病支出等6項支出的,可以在稅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貸二選一)。如果此前忘記申報,年度彙算還可以補報,這是最後的減稅機會。
其中大病支出隻能在年度彙算時申報,本人、配偶及子女在2019年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内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内據實扣除。
④ 以上項目都确認後,點擊下一步就能看到彙算結果:應補稅額(包括0)、應退稅額。
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顯示“享受免申報”,點擊确定即可;超過400元的,按提示填寫補稅方式。
看到“應退稅額”的納稅人,恭喜你,填寫接收賬戶,就能拿到一筆退稅。
以上大家都記住了嗎?
沒申報的小夥伴趕緊動手吧!
來源: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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