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證辦理流程:
1、由土地使用權人提出申請,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關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時,提交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土地使用權登記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
2、由土地管理機關進行權屬審核,包括初審、公告、複審、批準登記等步驟;
3、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依據】
《土地登記規則》第十條規定,符合申報條件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人應向本局提交下列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5)委托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資格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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