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趁天氣暖和的時候,去三裡屯太古裡溜會彎。别看下了一天的雪,但在這寒冷的冬天依然架不住有許許多多的潮女,穿着短裙,再配上20CM的恨天高,走在大街上,真是又潮又有範兒。
每次看着電視裡那些穿着各異的模特走着T台秀,我總是會思索這身誇張的衣服到底誰會穿出來?我也很難搞懂時尚雜志裡那些模特要表達的意思,或許是我沒有那方面的天賦吧,所以到最後我鬧不明白的東西,就總結為——時尚。既然讀不懂時尚風格,那就隻能是把精力放到Chic上面了。
解釋:Something or someone that is chic is fashionable and sophisticated
從這個翻譯可以看出來,這個詞不光是fashionable一層光環,還有stylish一層意思,也就是既時尚還得流行才可以。
雖然很難搞懂時尚和流行到底是什麼,不妨礙把“Chic”翻譯成“時髦”,并且在發音上也要清楚,别看着時尚的東西,結果脫口而出說成了“cheap”,這樣的話,那些不懂時尚的朋友會對你刮目相看的。
chic這個詞不光可以形容人穿着很時髦,也可以形容其他東西,比如a chic restaurant,一家高雅的餐廳。
大家都知道英文詞彙裡面許多的詞語都是舶來品,大部分都是法國、希臘、拉丁、日耳曼語系,其中Chic一詞就是從法國傳過來的,這個詞原自“Très Chic”。
所以大家下次再說fashion的時候換成 Très Chic,既顯得在時尚圈混迹多年,又有點法國浪漫的風情萬種。
這小子寫得還挺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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