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隻要是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都是不能主張誤工費的。如果未成年人超過16周歲,而且有證據證明已經參加工作,當然可以主張誤工費。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15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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