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委托加工物資的會計分錄,分兩種情況:
1、凡屬于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于銷售的,其所負擔的消費稅計入加工物資成本。借方記委托加工物資, 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凡屬于加工物資收回後用于連續生産的。借方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受托單位則是代扣代繳時, 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 貸方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