豔照門中,那些平常被很多人看成是清純代表的女明星,仿佛一夜間就變成了蕩婦的化身,而阿嬌的一句很傻很天真卻将一切的責任都推在了男主角陳冠希的身上,并迅速的在網絡上流傳,而且前兩天還有傳,豔照當中的女主角阿嬌與張柏芝們,要向法院起訴陳冠希,對她們的名譽造成傷害,需對她們做出賠償。
很多人大罵,上床的時候也不見得他們有任何反抗,又沒有人強迫她們拍照的,現在反倒成了受害人了。不論如何,那些極為隐私的豔照在網絡上流傳開去,的确給這些明星們帶來了精神與物質上的損失,但是要強調誰對誰錯,好像也是一個糾纏不清的事了。
都知道現在的男女之間談戀愛,大多不會隻是停留在精神層次上,大多數會發展到床上的肉體接觸。我不是老封建,我能夠理解血氣方剛男女情到濃時的無法自控,但是談戀愛誰敢保證百分百的成功呢?因此,男女之間的婚前性行為,到底女人是否吃了虧?我想這就見仁見智了。不過在分手之後,因為覺得自己吃虧而向男方索取精神賠償的女人也并不少見,甚至有些同居了N久卻無緣的男女,也會被女方以男方“欺騙感情”,“玩弄自己”為由鬧上法庭。不過我覺得這也隻是少數,大多數人是能夠和平分手的,能夠鬧成那樣的,大多是因愛成恨了。
看了一個關于婚前性行為的調查,僅有15.26%的人認為,婚前性行為不道德,要“堅決反對”;12.77%的人雖認為婚前性行為不道德,但可以“理解”;32.68%的人則認為,隻要真心相愛,婚前性行為無需指責。因此,就大多數人而言,婚前性行為是得到認可的、寬容的。接近八成的人認為,在道德之路上應為婚前性行為亮綠燈。可見婚前性行為已經越來越普遍了,甚至有些比較前衛的男女,見面沒幾次便發展到床上,實行從身體開始了解對方的原則。
當然,年輕人嘛,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性并不是醜陋的,男女同樣有需要,隻不過在道德方面,女人的身體比男人更多一些的約束。所以很多人認為,男女之間的婚前性行為,吃虧的更多是女人,要知道到處是一些叫着要找處女當老婆的男人,卻很少有女人說要找個處男當老公,仿佛,這個世界上原本就不存在處男,而女人天生就得保護好自己的那層膜,以示對未來老公的絕對忠誠。隻不過,随着社會的開放,女人并不隻是男人的附屬品,所以越來越多的女人并不把戀愛期間的性行為當成是種不忠的行為,更多是順其自然的發生了。
思想解放了,身體更加要解放,所以便會出現一些男人,因為談戀愛的時候,女友過于保守而提出分手的,你想想,兩個交往了幾個月卻還停留在一壘皆段,這男人難免會懷疑女人是不是性冷淡了,要知道兩性和諧在婚姻生活中是占據很重要的位置的,雖然每個人都希望找一個正經的女人過日子,但是誰也不願意找個有機會在床上像“死魚”一樣的女人當老婆。但也不能說這些女人不對,畢竟保護自己也是很重要的,男人可以僅僅是因為生理上的需要就和不愛的女人上床,而女人卻必需要對這個男人有好感才會願意以身相許,所以女人如果認為這個男人值得自己一生托付,而且對方也将自己當成未來的伴侶,那麼我認為沒有必要非得要在新婚夜才去嘗試男女之情。
過于開放的結果最終傷害的人會是自己,過于保守也會顯得過于不近人情。當然,一切要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有些女人會因為男人覺得她拒絕了他的上床要求提出分手而徘徊,我倒是覺得沒有必要,如果這個男人是真正的愛這個女人,自然能夠理解女人還沒有做好準備和他有進一步的接觸,如果因此而提出分手,隻能說這個男人愛你的身體比愛你的人更多。但是那些因為愛對方而願意共享魚水之歡的女人,也别覺得自己有多麼的吃虧,男女之間的性,應該是雙方都去享受過程。所以說,女人除了要享受戀愛的過程之外,還得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算是對方花言巧語的哄你上了床,也隻能說你過于的輕信,甚至是你對愛情的一種付出,好像也不存在吃虧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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