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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說她的情人都很取悅她

知識 更新时间:2026-02-16 02:55:31

  【傾訴人】宏亮 男 47歲 職員

  【地點】東方今報社

  該談戀愛、結婚的歲月,他懼怕婚姻,不願涉足;年逾三十,比起婚姻,他更懼怕孤獨,所以,草草找人結了婚。倉促結婚、倉促分居、又倉促離婚是第一段婚姻給宏亮的教訓。如今,年逾不惑,他決心好好愛一場,可最後換來的還是一聲歎息。

  采訪的那天,來自西伯利亞的冷空氣在鄭州上空肆虐:大風、降溫、地面結冰,可宏亮堅持要來,他說,他所受的折磨比這更甚。

  過日子,找誰都一樣

  我是東北黑龍江人。小時候,家裡窮,父母每個月40元的工資要養活5個孩子。作為老大,我幾乎沒有童年,從小燒火炕、劈柴、喂雞喂鴨什麼都幹。我12歲就開始擔水了,全家7口要喝的水,我得跑到兩三裡地外,擔兩趟,回到家,腰都直不起來。所以,家在我的記憶裡是跟苦痛相連的。

  1985年,我來到鄭州,24歲,也該談婚論嫁了。可我好不容易從家的負擔中解脫出來,我跟自己說,要麼成個快快樂樂的家,要麼我就不要。再說,外部條件也不允許。我當時在送變電公司工作,公司幾乎都是男同志,我剛從東北來,其貌不揚,跟農民工似的,就是有同事給我介紹,也是見見就沒有下文了。

  到鄭州後,我的單身生活一直過了11年,眼看三十多了,我也不着急,一門心思撲在工作上,直到生了那場病。那是1993年冬天,我從偏遠山區執行任務回來後,發燒40攝氏度,去醫院一檢查,肺有個窟窿,已經雞蛋那麼大了。

  那年年底,我住進了醫院,一住兩年多才看好。人家住院一家人跟着護理,可我,除了幾個同事來看過兩眼,身邊就沒人了。繳費自己繳,上廁所,自己舉吊瓶去,就連過年也是一個人在醫院過的。人在生病的時候是最脆弱的。那時候,我就想,如果我出院了,一定要找個伴兒。

  1996年夏天,我痊愈出院了,第一件事兒就是去婚介所登記資料。五鳳就是看到資料後跟我聯系的,她比我小11歲,家是平頂山的,沒工作。剛認識的時候,她還寄居在妹妹家,認識後不久,她妹妹生孩子,房子不夠住,她就搬來和我一起住了。她來住,我也沒想太多。我已經35歲,早就過了挑三揀四的年紀,反正就是找個人過日子,找誰都一樣。

  短暫婚姻,什麼都沒留下

  1996年10月,我和五鳳在認識3個月後,走進了婚姻。

  在說我們的婚姻前,我先交代兩件事。一是,我在大病後辦了病退,隻能領退休工資;二是因為退休,工資變少了,我把單位分給我的兩套房子租了出去。每個月收入500元,再從這500元當中拿出來80元錢在都市村莊租了單間。一直到結婚後的一段時間,我們都住在那個租來的頂樓。

  可能就是因為這兩點,婚後,五鳳對我很不滿意,才生活了兩個月,就跟着妹妹、妹夫去外地做生意了。那段日子,我們隻能通過電話聯系,一周打一次,也是在電話裡我知道她懷了孩子。年底,我把房子要了回來,開始着手裝修,可五鳳過年回來什麼都不管,等到春天,又出去做生意了,好像這個家跟她沒關系似的。

  1997年秋天,孩子出生了。那幾個月,我包下了所有的家務:洗尿布、抱孩子、做月子飯、做寶寶的飯。可即使這樣,五鳳也沒給過我一個笑臉。她不理我,我也就埋頭做事,不去搭理她。

  就這樣,我們勉強過了大半年。女兒半歲的時候,五鳳想盡各種辦法要給孩子斷奶,斷奶後,連個招呼都不打就走了。她這一走,我蒙了,帶着孩子到處找她。她家我都去了四五十趟,可她家人見到我跟孩子理都不理。看着懷裡咿咿呀呀的女兒,我的眼淚止不住地流。

  漸漸地,我明白,如果她是存心離開我們父女,就算找到了人,也找不回她的心。我釋然,開始一心撫養女兒。

  女兒兩歲時,法院來了傳票,原來她去法院起訴離婚了,我同意了。當時女兒還小,判給了她,她不管,我繼續照顧女兒。女兒5歲的時候,法院又來了傳票,這次她要變更撫養關系,我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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