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避孕藥,是常用避孕措施之一,具有方便的優點。但服藥避孕并非人人都适用,哪些婦女不宜服避孕藥呢?

患有心血管病的婦女不宜服避孕藥。據臨床觀察,患有高血壓的婦女口服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一年後,多數人收縮壓與舒張壓會上升。又據有人統計在,在30-39歲發生心肌梗塞的婦女中,長期口服避孕藥比不服藥者多4倍。研究發現,避孕藥中的雌激素可使血中膽固醇和甘油三酯的濃度上升,血小闆的粘附性增高,孕激素能降低血中高密度脂蛋白,加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因此,患有心血管病的婦女不宜服用避孕藥。又因服避孕藥可緻血液粘度增高,易造成血栓,患有脈管炎的婦女亦不宜服避孕藥。
患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不宜服用避孕藥。口服避孕藥中含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和孕激素,這種物質必須在肝内解毒代謝經腎髒排出,如果服用者肝、腎功能不良,藥物不能完全代謝排出,就會在體内蓄積,加重病情。
患糖尿病的婦女不宜服避孕藥。患糖尿病的婦女服避孕藥後,有些病人的血糖會升高,這樣對控制糖尿病不利。同時,糖尿病婦女往往并發有主動脈、冠狀動脈、腦動脈及腎動脈不同程度的血管損害與病變,如果長期服避孕藥,會加劇心、腦、腎等髒器的損害。
患某些腫瘤的婦女不宜服避孕藥。患有子宮肌瘤的婦女服避孕藥後,可使肌瘤增大。患有葡萄胎或惡性滋養葉細胞腫瘤經治療後,在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測定未達到5個國際單位/升以下,也不能服口服避藥物,否則有可能刺激殘留的滋養葉細胞惡變。但近年來研究發現患有子宮内膜癌或卵巢癌的病人,在手術後服用避孕藥則有助于防止癌腫複發。此外,口服避孕藥可減少乳腺小葉增生、纖維瘤等良性病變的發生,但對惡性病變無保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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