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都德餐館
近日,上海的郝先生在點都德七寶店為女兒舉辦的家庭聚會因用餐超時被攪和了,讓郝先生很不開心。郝先生質疑,餐廳連菜都沒上齊,就提醒顧客走人,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
有媒體走訪發現,由于排隊火爆,設置2小時就餐時限的網紅餐廳絕非一家,對于餐廳的用餐時限規定,顧客們觀感不一。
顧客:菜未上齊,店員開始勸離
8月30日,正值女兒生日,郝先生一家和女兒的幾個同學家長相約家庭小聚。當晚,3個大人4個小朋友相聚在點都德七寶店。造型可愛、味道香甜的茶點很得小朋友們的喜歡,考慮到孩子們的喜好,郝先生和妻子一口氣點了38道菜。
郝先生38道菜的付費憑證
席間,孩子們湊在一起嬉笑玩耍,家長們聊天喝茶,氣氛很融洽。作為東道主,郝先生和妻子在聊天之餘,還留心着席面上的茶水和上菜的進度。中途郝先生發現可能點多了,上菜的進度也不快。大家都快吃飽了,很多菜還沒上齊。
用餐期間,郝先生曾找服務員,試圖将還沒有上的菜退掉,但沒有獲得餐廳的同意。無奈之下,郝先生等人隻能邊聊天邊等待着其他菜品。
誰知,在用餐接近2個小時後,郝先生等人沒有等到未上齊的菜品,卻等來了用餐時間已到的通知。服務員告訴郝先生,他們的用餐時間到了,需結束用餐。“語氣很不好。”郝先生說。而彼時,還有約6道左右菜品尚未上齊。
服務員的催促和勸離,讓餐桌上的氣氛變得尴尬,甚至有小朋友提議去走廊上吃。小朋友的提議讓在場的大人更加尴尬,十幾分鐘後,菜品終于上齊,郝先生等人将新上的點心打包後,快速離開了餐廳。一場開心的聚會,因用餐超時,而尴尬終止。
點都德:就餐時限隻是溫馨提示
事後,郝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寫在了微博上,并質疑:
還沒吃完,服務員來告訴我們可以結束了,兩個小時快到了。合理麼?
廣州市點都德飲食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楊小姐告訴記者,點都德已獲知了郝先生的遭遇。她強調,點都德本意并非逐客,兩小時就餐限時,隻是一個溫馨提示,而非強制性措施。
可能在客流高峰期的時候,服務員的态度,有一些欠缺。這件事發生後,我們已和上海的門店有溝通過,告訴他們不要強制要求顧客怎麼樣,而是要有彈性的和客人說明情況,大多數顧客是會理解的。
楊小姐告訴記者,之所以設置2小時就餐時限,主要是希望在高峰期,為其他排隊的客人錯開一些時間,讓排隊的客人能夠對用餐時間有所把握。但從未要求過顧客吃兩個小時後馬上就走,隻是做了一個溫馨提示,并不是一個通知、命令或公告。
熱門餐廳就餐時限應用普遍
事實上,規定就餐時限的熱門餐廳,絕非點都德一家。據了解,由于排隊過于火爆,不少網紅餐廳都設置了用餐時限。但這些餐廳大多表示,用餐時限非強制性規定。
吐槽者:到時就會被提醒退場
盡管商家在措詞和管理中已盡量謹慎,但仍有不少消費者表示,對于用餐時長受限,他們的感受不佳。
在點都德的點評頁面,有消費者直言:“雖然吃不了很久,但是進店服務員說吃飯還限時就覺得很不舒服了。”也有消費者委婉言明:“環境很好,就是生意太好了,還限時2小時用餐時間,體驗不到茶樓的悠閑。”
記者實地體驗後發現,對于大多數消費者而言,2小時的用餐時長可以滿足用餐需求。但對于人數較多或有社交意願的消費者而言,用餐時限的存在,可能會讓他們感受到一定的壓力。
以點都德七寶店為例,盡管點都德強調,用餐時限僅是建議而非強制性規定。但在用餐過程中,消費者會多次收到有關2小時用餐時限的提示。
在用餐高峰期,點都德會在門口設置告示,提示消費者:“由于目前排隊人數過多,用餐時限為2小時,如給您造成不便,十分抱歉。感謝您的光臨!”服務員還會不時将牌子舉過頭頂,向正在排隊的消費者展示。
在消費者進入餐廳時,點都德的服務員也會向消費者強調:用餐時長為2個小時。用餐接近2個小時左右,服務員會多次出現在餐桌附近,反複核對點餐單,并告知消費者菜品已上齊。而在用餐時長達到2小時後,點都德的服務員則會上前告知消費者,用餐時間已經到了,并站立在不遠處,直至消費者結賬離開。
點贊者:希望其他網紅餐廳也限時
不過,也有許多消費者表示,他們非常支持熱門餐廳實行限時制度,這個制度的存在,讓排隊者有了更多的就餐機會。甚至有消費者因商家未強制實行限時用餐制度而抱怨。還有消費者,會主動建議一些熱門餐飲店,實行用餐限時制度。
在一熱門小吃店的點評頁面,就有不少網友主動呼籲商家實行限時就餐。有網友說:
5個小時就叫了50桌不到,請問是怎麼做到的?還以為是不限時不限量的自助餐呢,以下是來自一個操碎了心的顧客的真誠建議:拼桌、限時2小時……
而這樣的建議并非個案。另一名網友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
很多人吃得慢就算了,吃完還坐在那裡聊天不走,不知道外面排了很多人嗎?嚴肅聯系商家可以做限時,不然有的人一頓飯真的要吃很久……
律師如何看待限時就餐?
從情理上而言,不同的消費者,對于商家推行的限時就餐制度有着不同的态度。那麼,從法律角度來說,商家推出的限時就餐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呢?
上海鼎力律師事務所趙山律師認為,經提前告知的限時就餐規定,屬雙方意思自洽且協商一緻的情形。随着法制思維的進步,社會會逐步接受限時就餐等消費模式。
從消費者權益角度,限時就餐似乎侵犯消費者權益,涉嫌霸王條款。之前消費者保護協會亦曾通過消費提示等譴責商家。但此類事件真正通過訴訟維權案例不多見。主要是一般限時就餐,商家都會提前告知明确說明。消費者在消費前已經明确知道該時間限制,且同意這個限制,然後進行的就餐,在合同法上是雙方意思自治且協商一緻。跟着法治思維的進步,自願協商一緻思維逐步加強,社會應該能夠接受限時就餐等消費模式。
上海君悅律師事務所王俊傑律師則認為,不該簡單地用霸王條款定性限時用餐的規定。2小時用餐雖存在一些瑕疵,但市場上有很多餐廳,沒有形成壟斷地位,消費者可以行使自主選擇權選擇其他餐廳就餐。消費者選擇有用時限制的餐廳,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享受服務前已知“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的情形。經過事先告知,經營者和消費者形成新的約定,雙方應遵守。
(來源:新聞晨報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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