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小皇帝上過“理論知識課”之後,有關方面選出八名俏麗而年齡稍長的宮女,作小皇帝的“司門”、“司帳”、“司寝”等,掌管小皇帝的“床笫事務”,為他充當夫妻生活的參謀、顧問,陪他“實習”,積累實踐經驗。
限男女之年定婚姻、執六禮,始于周代。《禮記》、《唐律》、《明律》規定,六禮屢納采、問名、納吉、納征、告期、親迎。
即使是皇帝,也不免“買賣婚姻”之俗。明神宗朱翊鈞大婚,僅織造費就用了九萬多兩白銀;清同治皇帝載淳大婚,共花了兩千多萬兩白銀。
奢華的背後,隐藏着一大批貪官污吏。
明正統七年(1442年),英宗朱祁鎮年屆十六,該結婚娶媳婦兒了。
或許是,除了天大地大,就是皇上大;或許是,皇上的婚禮場面大,動靜大,規矩大,麻煩大……反正,皇上娶媳婦兒叫作“大婚”。
大婚的同時,用金冊、金寶(證書和印鑒),冊立皇後;冊立皇後的同時,選一至四名妃子。
不是每個皇帝都能趕上大婚這種風光體面事兒的。登基前已經成年娶妻的皇帝,當上皇帝後,隻舉行冊立皇後大典,不補辦婚禮。
朱祁鎮這小子有福氣,趕上了大婚。為了這件事,太皇太後張氏、皇太後吳氏,以及朝廷重臣,搜腸刮肚,千挑萬選,操碎了心。司禮太監、朱祁鎮的“忘年交”王振,也忙得不亦樂乎。無論從私人交情、拍馬屁固皇恩方面說,還是從公事公辦,甚或乘機大撈油水方面講,王振都實心實意地主張“大辦特辦”,并且早早地向全國各地派出了采購團,看樣訂貨。
朱祁鎮這盞“燈”,本來就費油,絕不能再弄個“瘋丫頭”,跟他配對兒!太皇太後張氏掂量來掂量去,綜合了方方面面的意見和建議,毅然打破“皇後出自民間”的祖訓,決然拍闆:以工部尚書錢允明的長女為皇後,以禦史雲湘的女兒為妃。禮部和翰林院官員會議以後,完全贊同、堅決擁護太皇太後的英明決策。随後,翰林院負責起草證書及其他有關文件,禮部負責制冊造寶,并會同司禮監、内府等部門,備辦用品、禮品。欽天監的擔子也不輕,負責選擇良辰吉日,以便“執六禮”。
“限男女之年,定婚姻,六禮之儀”,始于周代。《禮記·王制》,以“冠、婚、喪、祭、鄉、相見”為“六禮”。其中的“冠”,為“成年禮”;沒到成年,沒舉行過“成年禮”,就結婚,那就是“非禮”。《禮記·昏義》、《唐律》和《明律》,規定“婚”的程序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告期和親迎,也稱“六禮”。
納采,即送禮、議婚,請媒人去探探口風、虛實。古人認為,大雁“夫唱婦随”,感情專一,值得學習;因此,納采時拿一隻大雁作見面禮。明清時期,見面禮可就豐盛了,互相攀比,再也不能光拿隻大雁去蒙事兒了。
問名
問名,就是舉行一個儀式,詢問對方的姓名、出生日期,看看“命相”是否合适。
到了納采、問名這一天,禮部官員拟定了禮儀程序和規範,又和一大幫太監、宮女,忙前忙後,布置典禮會場。按“常儀”,陳設儀仗于乾清門外,設女樂于乾清宮丹陛上。乾清宮正殿内,臨時設置兩張桌子,鋪上杏黃色緞子桌布,一桌上面放“節”,另一桌上面放“問名”诏書。準備送往錢尚書家的禮物,也一水兒展示在光天化日之下。
大婚的禮儀,皇室成員、朝廷命官也難得一見,也許一輩子就遇到這麼一次。别看禮部官員咋咋呼呼的,其實,他們也是根據典籍、文件的有關規定,“摸着石頭過河”,在實踐中學習。其他中央機關來觀禮的官員,都覺得新鮮,光顧着看熱鬧,忘了遵守紀律。鴻胪寺(掌禮賓)的官員好容易逮着個露臉的機會,指手劃腳地整頓觀禮隊伍,維持秩序,惹得好多“賣呆兒”的官員,對他們側目而視。
欽天監官員神氣活現地報告:吉時已到!朱祁鎮打扮得人兒似的,在内大臣、侍衛、太監簇擁下,隆重登場,在樂曲聲中步入乾清宮正殿,升座。王公大臣伏地叩拜,高呼萬歲。宣制官奉诏書,站在東側丹陛上,高聲宣诏,任命正、副二天使,去錢尚書家納采,問名。樂曲聲中,兩位天使奉節、奉诏。禮成,朱祁鎮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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